加强对建设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2015-10-21 16:40:47李福有
基层建设 2015年36期

李福有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省红河州 654400

摘要:建设市场作为商品交易的场所,为建筑产品的买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领域。本文纵观建设市场的整体发展现状,审视建设市场中主体行为的合规范化、合目的性的管理方式,对业主、承包企业及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等主体行为的规范化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管理的具体策略,为主体行为创设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以期促进建设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行。

关键词:建设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管理;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影响下,逐渐实现价格机制、材料供应、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这一方面为建设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推动市场机制的不断发展与健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也带来了市场主体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主体行为偏离市场的体制要求,无法形成市场行为规范化的管理与监督,导致市场运行的无序化。如何规范建设市场主体的行为?如何加强主体行为的合规范化与合目的性?笔者从这两方面的内容出发,探究建设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内容与策略。

一、业主行为:不规范行为的刚性约束

业主是建设市场中的建设单位,它既是工程建设的投资方,也是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整个工程項目建设过程中都需要业主的参与、管理,因此,业主是建设市场的重要主体,居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位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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