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公约对船用深油炸锅的要求

2015-10-21 19:51:15程久胜
中国机械 2015年1期

程久胜

摘要:本文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2000年修正案中对深油烹饪设备具体要求的条款,讨论船用深油炸锅的设计,具体是自带的灭火系统选型、配置及控制电路的设计。

关键词:SOLAS公约;船用深油炸锅;局部灭火系统

引言

2000年12月5日,IMO第73届海安会通过了MSC.99(73)号决议,通过SOLAS公约2000年修正案。中国船级社发的通函(总第067号) [1]关于SOLAS公约2000年修正案新Ⅱ-2章中补充和新增内容的提示的文中有:C部分第10.6.4条,是对深油烹饪设备作具体要求。

1.SOLAS公约2000年修正案[1]对深油烹饪设备的要求

1.1 适用于现有船舶的范围:2002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 船上厨房配备的深油烹饪设备要符合第10.6.4条款规定。

1.2 具体内容要求:按最新综合版(2014)的SOLAS Chapter-2,Part C 6.4条款,深油烹饪设备应装有:按本组织所接受的国际标准(原文注解是ISO15371:2009)试验过的自动或手动灭火系统;1个主恒温器和1个后备恒温器,以及1个在任一恒温器出现故障时引起操作人员警觉的报警装置;在灭火系统启动后自动关闭电源的装置;1个表明厨房内安装的灭火系统操作的报警装置;和灭火系统的手动操作控制器,为便于船员使用,其上应有清晰的标示。

2.SOLAS公约2000修正案对船用深油烹饪设备要求的解读

2.1 这里所述的深油烹饪设备主要是指船用深油炸锅,指炸缸深度在230mm以上,配有1个或2个炸缸,将食品浸在炸缸的炸油内烹制(也可用炸篮来装食品进行炸制)。在SOLAS公约2000修正案发布之前,船用深油炸锅与一般商用电深油炸锅[2]除使用环境要求不同之外,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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