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理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根本制度。推行党代表任期制是完善和创新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精心组织、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党代表是党代会活动的主体,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党代表大会的制度功效。继2009年自治区党委印发《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经过深入调研、反复修改、充分酝酿,2013年年底兵团党委印发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在推进兵团党内民主的同时,我们深切感受到由于党代会制度不断完善、党代表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在推动党委决策科学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变化,这些都为我们继续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进一步增添了信心和动力。
一、落实好党代表的权利职责
兵团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党代表的六项权利职责,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一是选举权。一方面,党代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选举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提出对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罢免案,另一方面代表有被提名并选举为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二是参与权。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参政议政”,如在党代会上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并就这些问题做出决策提供参谋意见,按程序提出需要党代会和代表团(组)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规定程序提出代表提案、提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