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福州的银角

2015-10-21 17:34赖晨
东方收藏 2015年12期
关键词:小洋银元纪念币

赖晨

清末民国,福州流行的银角——银质小辅助币主要有:福角、官角、新角、三把旗、总理纪念币、黄花岗纪念币等。那么,它们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发行的?流通、兑换情况如何呢?

福角、官角和新角

福建最早铸成并行使的银质小辅币(通称小洋、毫洋、小洋钱、毛钱,俗作花边子,又作番钱仔),是福州民营银元局(苍霞洲造币厂,也称南厂)所铸的福角。清光绪十六年(1890),经闽浙总督府谭钟麟批准,福州东街口绅士孙葆晋(又名孙幼谷、孙利用,1879年举人) 以孙利用的名义集股购买机器开设了此民办银元局。局址在今台江区苍霞地区的美打道附近,当地因之称为“番钱仔局”。 苍霞洲原是冲积洲,地处台江(闽江)北岸,上下游船只均可在厂后停泊,运输十分便利。孙葆晋购回机器后,立即安装投产。

银元局铸成的银质小辅币只有“半角”及“一角”两种。均圆形,小而薄,两面均铸有文字。一角币重七分二厘,相当于银元(大洋)的十分之一(银元每枚一般重为七钱二分)。“半角”重为“一角”之半。成色,两者均为银八二与铜一八。

因其式样新颖,既便于携带,又有较好的信用,所以得到普遍的欢迎,一枚一角面额的福角可换制钱106枚——历代官局所铸的钱,形式、文字、重量、成色皆有定制,谓之制钱,俗称铜板。之后虽成色降到只有银七五与铜二五,在市场上信用仍好,只是于兑换成通行的制钱时,比前略低数文而已。

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民营银元局被官府所接管,铸造10年之久后的福角终于停铸。

福州民营银元局改为官办后,就原址改名为“福建官银局”,派员为总办,从事整顿。旋因推行所谓的清末新政,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起复行续铸;前后所铸的小洋有“一角”及“二角”两种,前者小而后者略大,形式与福角大略相同,只两面所铸的文字等有异。

这些新铸成的小洋称为官角,以别于同时仍在行使中的福角。官角初行使时,因成色尚合标准,每角在市场上的价格较福角高出四五文。

后因经办人员层层贪污剥削,成色一再降低,币值日跌,社会上责难之声,随之而起。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间,总办马景融(即湖南人马绛生)贪污案发,据说他共贪污白银30余万两,为回乡扫墓的度支部大臣陈璧所撤职并扣押,福建官银局因之停办。

1912年,辛亥革命胜利,福建都督府把福建官银局改名为福州银币厂,因适应地方财政的需要,铸造了“中华元宝”三把旗辅币;1913年,福州银币厂模仿“广角”辅币,铸造了“新角”。“新角”也只有一角及二角两种,成色则在福角与官角之下。

新角发行时,福角及官角不废仍在继续行使,且早已流入省内其他各大小城镇,成为三者并存的情况。

据可靠记载,一直到民国三四年间(1914—1915),福角及官角,除了福州仍在行使之外,其他地方,如闽清、古田,尤溪、大田等县无不通行,其他各县镇也大略相同,只数量多少不同罢了。福角也有不通行使用的地区,如莆田县,但不多见。

福角停止使用的时间较早,官角则迟到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前。至于三把旗币大约在1927年的大革命之后。

在此前后,省境内据地称雄的军阀多在他们势力范围内自行铸造小洋(都只有二角一种),所含的银量至微,有的甚至全无。此种小洋遂成为公认的“恶币”。所流通的地区虽都不大,对于地方所产生的恶影响则极大。

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成色不怎样合标准的新角反而成为良币,多被人们收藏,市面不见流通。

在民国三四年间(1914—1915)及其前后的情况而言,即在内地,如闽北顺昌县每一角福角可兑铜元12枚,每枚铜元可兑制钱10文,即每一角可换得制钱120文。古田县黄田镇每枚一角福角也可兑到铜元13枚,但每枚铜元只能兑得小钱8文或大钱9文。此外,如漳平县的一角福角即为制钱96文至98文,大田县、古田县及其所辖水口镇以及上杭县峰市均为98文,建阳县96文,都是其例。至于尤溪县的89文至90文则是最低的,其他各縣则大都同于尤溪及建阳。

若以一角福角与福州当时通行以“台伏票”为本位的银元票对比,则每一万枚小洋(即1000元),可换到“台伏票”995元;市场行情所谓的“九九五”即是。厦门无“台伏票”行使,小洋在市场上行情时有不同,一般要以1040枚至1100枚(通常为1060枚)才能换得大洋(龙洋)100元。

所谓“台伏票”,即在1904年,由于福州市场银元紧缺,由福州钱庄发行的直式银元大票。“台”即福州南台的简称,“伏”即“番佛”,“番佛”即指从外国输入的银元,为何把外国输入的银元称为“番佛”?那是因为在明隆庆、万历年间(1567——1619),从西班牙输入银元正面,所铸的头像颇似印度佛祖,由此有“佛头银元”之称,因是外国输入的,故称“番佛”,以后辗转书写为“番伏”。1928年3月,台伏票被禁止流通。

三把旗

民国时期,军阀混战,纷纷开办制币厂筹措军费。1916年,北洋军阀李厚基统治福建,当年7月,他派亲信刘武渊在洪山桥福建制造局内设造币厂(即洪山桥造币厂,也称西厂),铸造银辅币(三把旗币),含银量仅为40%,李厚基借此搜刮了2000多万元。

1922年,北洋军阀王永泉统治福建一个月内,继续在洪山桥造币厂铸造三把旗币等银毫,共铸造了1000多万枚,币价大跌,三把旗币比值降为每角换制钱80文。

1924年,北洋军阀周荫人统治福建,在洪山桥铸币厂继续铸造劣币——三把旗币等银毫,月出900多万枚,强迫钱庄认销600多万枚,交福建财政厅300多万枚投拨为机关公教人员的经费。是年中秋至年关,福州市面积存三把旗币3600多万角,币值降为83枚,官府强行按100枚流通使用。1926年2月3日,南门兜一带的商人按90枚计算,被秘密警察逮捕了10多人。同年7月,钱庄业罢市,抵制强迫摊派三把旗劣币。1927年,市场萧条,三把旗辅币每角只值制钱62枚。周荫人统治福建三年,至少搜刮了700万元。

总理纪念币

1927年初,海军为了筹措军费,向福建省财政委员会申请铸造辅币,4月,在马尾船政局新船坞内设厂(即马尾海军铸币厂)铸造孙中山头像的银角币,被称为总理纪念币、船币,并在福州市内中洲岛设立推销处,将总理纪念币向本市钱庄和闽南、闽北推销。

按币面主图案和币值区分,总理纪念币有三种版别:孙中山侧面头像,面值二角的一种。罕见,可能是试铸币。孙中山正面头像,面值分一角、二角两种。由于后期降低含银量,使用不久便露出铜色,引起群众不满。

1930年2月,马尾所铸造的船币因为成色不足,中央银行福州分行函请总行转财政部设法限制,3月3日,福建省政府饬令该厂停止铸造。

黄花岗纪念币

1928年,为纪念黄花岗起义,缅怀烈士,福建省政府决定铸造“黄花岗纪念币”,由省铸造辅币委员会负责设计币样,省洪山桥造币厂铸造。其主要版别有:“试样币”。该币正背面均无“币值”显示,从其大小和重量看,应为一角黄花岗纪念币的试样币 。“十七年版”,于1929年1月7日开铸,面额有一角、二角两种,含银量均为八成,后期改为七成,虽改为七成,但在流通中深得民心,不仅在省内畅行,省外也欢迎。1931年12月,上海工商界曾派林雪庵来福州,呈请福建省政府铸造民国十七年黄花岗辅币3000万角运上海流通。省政府批准,从中提取了30万元利润,其中18万元供省造币厂费用,所余12万元由财政厅上缴国库。此外还有“二十年版”、“二十一年版”。

“黄花岗纪念币”开铸以来,由于含银成色稳定,在省内外币流通无阻,深受群众信任,但在1932年冬,福州一带银辅币兑换价大跌,由法定价每角兑铜元100文跌至98文或90文,至次年1月又跌至88文,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為此,省财政厅通过调查发现,造成银辅币价格跌落的主要原因,系省防军第三旅旅长卢兴邦在其驻地尤溪大量铸造劣质黄花岗纪念币流入福州所致。省政府采取相关措施,如禁用卢部劣币,不再新铸黄花岗纪念币、宣布销毁省厂所存币模等措施。不久,省造币厂币模上缴省府封存,造币厂停办,福建机制银币的历史至此告终。

收藏价值

据7788收藏网载,福建省造二角(寿星龙)拍卖价为64元;福建官局龙一角拍卖价为45元;福建中华元宝三把旗币拍卖价约为95元;福建版大头二角拍卖价为71元;福建省1923年铸造的“中华癸亥”双旗银毫拍卖价为201元;福建银币厂1924年铸造的民国甲子银币拍卖价为211元。

据博宝拍卖网载,一角总理纪念币起拍价为1500元;民国二十一年(1932)福建省铸造的黄花岗纪念币的拍卖价在20万—23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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