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珍
【摘要】网络游戏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增大,中国已经成为亚太地区第二大游戏国,仅次于韩国。但是中国关于虚拟财产的立法尚完全空白,在本该有迹可循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中都找不到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因此,为虚拟财产制定专门法律条文刻不容缓。
【关键词】民法;虚拟财产;法律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3-082-01
网络游戏犯罪案件成为高发案件,直到李宏晨诉北极冰科技公司一案的发生,才引起法律界内外关于虚拟财产相关法律问题的广泛关注。该案中被告北极冰科技公司认为“玩家对网络游戏中的物是否具有所有权、虚拟物品的价值如何认定、虚拟物品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等问题,目前均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网络游戏中的内容无论装备、分级还是称号,均没有在现实生活中构成实际意义,实质上只是一组数据,本身并不存在。因此要求我们为不存在的东西负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段辩解对虚拟财产持“非财产说”,大多游戏运营商和少数学界学者持相同观点。网易公司的游戏市场总监黄华说“在网络游戏里,没有虚拟财产这回事。游戏的所有装备、金钱都是游戏设计者设计好的,玩家只不过是按照游戏的玩法找到这此装备,是游戏资源的再分配而己。所以很明显,这此所谓的‘虚拟财产,都是属于游戏开发者的,就像一个软件一样,著作权是属于软件开发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