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诱惑侦查

2015-10-21 17:47:13唐闻
华人时刊·中旬刊 2015年3期

唐闻

【摘要】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较为特殊的手段,具有诱惑性、主动性、欺骗性、危险性等特点。虽然在各国实践中已经广泛采用,但是在理论界却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在犯罪形势不断变化的今天,改革侦查形式也有其价值和意义。应该有限度地承认诱惑侦查的合理性,并从诱惑侦查的主体、范围、对象、程序等方面加以规制。

【关键词】诱惑侦查;法律规制;价值意义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3-083-01

一、诱惑侦查的概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随着加入世贸组织,国门打开,我国更是走向了全球化和世界化。经济的迅速蓬生,与此同时是各种国际化犯罪的滋生。为了更有利地打击犯罪,在各国实践中侦查机关已经广泛采取了诱惑侦查这种比较特殊的侦查手段。

由于历史原因,就目前而言,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还未对诱惑侦查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其内涵和外延上也没有一致的结论。诱惑侦查大致可以归结为一种“诱惑行为”,是指刑事侦查人员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暗示或诱使侦查对象暴露其犯罪意图并實施犯罪的行为,待犯罪行为实施时或结果发生后,拘捕被诱惑者。

二、诱惑侦查的特征

诱惑侦查,不同于传统的侦查手段,它是采用的是诱惑性的谋略。是一种具有顺向性和直接性的侦查手段,有其自己的特殊性。

(一)欺骗性

诱惑侦查具有欺骗的性质,它表现为一种有预谋的诈术,侦查人员掩饰其真实的身份,采用虚假的而目,为达到目的而充分利用对方的人性弱点,为合理怀疑人提供犯罪机会,或者是制造某种诱导性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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