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忠 朱召献
【摘要】针对小微玻璃钢生产企业的生产特点,分析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从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操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关键词】玻璃钢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对策
玻璃钢,通称纤维增强塑料(FRP),它是近代塑料工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品种,在工业、农业、交通、建筑以及国防工业方面有广泛的应用。特别是用纤维材料(主要是玻璃纤维)增强的聚酯树脂,固化后成为不溶不熔的热固性增强塑料,它是近代复合材料中应用最普遍的一种。玻璃钢生所需的二元羟酸、二元醇和交联单体等多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原材料,其生产出的产品也大多是易燃固体材料, 生产过程中也需要加温、加热等复杂生产条件,极易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小微玻璃钢生产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建筑物未依法审批,导致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
小微玻璃钢生产企业中多为家族式企业,有的甚至是在农村地区从作坊开始一步步发展起来,从建筑结构、安全布局、防火分区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在狭小的空间内,既储存原材料、成品,进行手糊玻璃钢生产,有的还设有临时办公休息的简易房间,“三合一”现象屡禁不止。近年兴起的轻钢结构厂房由于施工快、投资小等因素,广受小微企业主的追捧,殊不知未经耐火处理的轻钢结构的耐火极限仅为0.25h,也就是在300度以上的高温环境下,15分钟的时间,钢结构厂房承重结构就易发生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