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全生产法》漫谈电力设施安全

2015-10-21 18:31马向东
科技与企业 2015年18期
关键词:电力设施隐患线路

马向东

1.绪论

1.1引言

电力安全是城市的“命脉”,安全供电尤为重要,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依据《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法律法规的完善一再提醒我们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警钟长鸣、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目标就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障电网运行安全、保护企业安全财产。

1.2电力设施简介。电力设施是指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和电力工程建设有关的一切设施,它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道德。安全靠科技进步、靠经济基础,依赖人的安全道德,更加依靠《安全生产法》的保护。

1.3电力设施保護的重要性。电力设施的保护不仅涉及国家设施的财产安全问题,更涉及电网运行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责任重大。重视电力设施就是重视了安全,重视了安全就是等于尊重了生命;反之,忽视了电力设施就是等于忽视了安全,就等于轻视了生命。保护电力设施恰恰符合了《安全生产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定原则。

2.电力设施现状和简要分析

2.1电力设施保护现状。电力设施遍布城乡,且电力设施点多、面广、线长、暴露野外的特点,从而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目前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网日渐加快建设步伐,电力设施与市政建设、民用建筑、大型项目工程施工、绿化造林等矛盾日显突出,而诸如吊车碰线、挖掘机挖断电缆和汽车撞杆等外力破坏也使电力设施保护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2.2外力破坏的原因与分析。分析外力破坏发生,得出有内因和外因的关系。2.2.1外因。(1)外破发生情况多为政府重点工程较多,主要存在施工方(利益)抢工期,忽视现场电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和防外破现场环节管控的问题,总认为造成外破无非是承担经济赔偿;(2)施工工地有多家单位同时进场施工,并且多家施工工地是在晚间开工,施工车辆穿梭,现场无安全监理人员,导致发生撞杆断线肇事者逃逸,严重影响了电网的安全运行。反映出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不够重视,对电力设施保护意识的缺乏和薄弱。(3)是施工区域的杆线迁移因设计滞后或施工项目临时变更,以及用户费用不到位等因素限制,不能及时迁移杆线和电缆,导致施工中外破隐患多、机率大。2.2.2内因。首先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要多从本单位内部查找问题和原因,(1)思想认识重视不够。表现在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对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学习和宣传不够针对性不强,未能起到很好效果,方法、措施不力。例如:防区的线路巡视范围是否到位?缺陷上报是否齐全?巡视质量是否提高?安全隐患是否发现?(2)责任落实不够。表现在隐患发生好长时间才知道,隐患通知书送达不及时和不到位,没有现场照片、台账资料不全。比如、线路代维单位有时在同一条线路发生多起外破。没有对应考核办法,同一条线路(或同一地点)发生多起跳闸,没有引起重视,手段措施不力或不到位。(3)制度执行力不够。表现在线路巡视、树木清障和鱼塘牌管理重视不够,走过场。(4)由于巡线周期长加之线路设备点多线长,对属地各类突击和临时在电力线路及电缆保护区内施工、作业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掌握。

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发生的过失外破案件为切入点,梳理和清醒的认识到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线矛盾、违章施工、违章建房、线下钓鱼、偷盗电力设施5大“毒瘤”。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提升技术性防外破能力,提出五点强化建议。

3.1是强化辨识隐患意识,及时跟踪隐患源变化。通过差异化巡视,线路第一责任人紧盯城乡建设热点区域,及时掌握线路周围环境变化。透过蛛丝马迹,通过预想研判,准确梳理出保护区圈地建厂房、修路、造桥、植树以及线下建堆场等可能使用吊车、泵车的潜在危险源,及时找到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接,迅速启动危险源预控防护流程。根据危险程度分级,制订防护策略,落实管控措施,使隐患得到及时预见、及时发现、及时控制。我们每一个生处其中的人多的有责任意识、这才能有一个好的安全氛围,一句话,意识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素质、素质决定命运。

3.2是强化主动管理。做到关口前移、主动作为、疏堵结合。对难以控制的危险源点,加强人防、技防措施,采用派人值守甚至全天候驻守,落实“堵”的举措。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有吊车、泵车等机械作业的,将原先不准在线路保护区内作业变为主动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优先完成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作业,变“堵”为“疏”,将“防不胜防”转化为“由我主导”。要求施工单位在泵车进场或吊车起吊前主动与第一责任人联系,班组统筹安排人员现场监护作业,不管是节假日还是下班时间,只要现场有需求,随联系随到,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可靠运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一方平安。

3.3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的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坚持严、细、实、的管理,抓基础、抓细节。

3.4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人员深入街道、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知识,讲解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分析破坏电力设施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营造“依法治国、依法护电,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3.5是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营销受理用户工程用电申请时机。在营销临时用电勘察环节,增加防外破现场勘察内容,对存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可能发生外破及隐患情况的,及时对施工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要求,与项目施工负责人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协议”,明确施工方防外破责任,督促施工方落实提高源头预控能力。

4.结论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方位系统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可以说是任重道远,压力巨大。所以在防外破上要进行整体布局,依托《安全生产法》,并注重“点、面”结合,既要抓重点、难点、薄弱点,还要努力抓全面、抓基础,才能达到长治久安。只要我们扎实工作,用心工作,把内部资源整合和共享,真正构筑起安全堡垒,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一定会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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