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树坤
一、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制定的。《中学体育新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突出强调要尊重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性,注重教学评价的多样性,使课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养成坚持体育锻炼的习惯,形成勇敢顽强和坚韧不拔地意志品质,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地发展,从而为提高国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新一阶段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学体育教学在新《标准》指导下不断取得新成果,但在学术界对于新《标准》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理论和思辩的层面,对于新《标准》指导下的中学体育改革缺少全面、系统、客观的认识,这对于更好地发挥新《标准》在体育教学中的指导作用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深入研究吉林省通化市中等学校在贯彻实施新《标准》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对策,在当前学术研究和体育教学上,都有着重要的地位。
二、新《标准》内涵
新《标准》对于中学体育课程的性质有明确表述,“体育课程是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健康为主要目标,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