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林场的改革及探讨

2015-10-21 17:12王六基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12期
关键词:国有林场探讨改革

王六基

【摘要】近年来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在取得了一系列成绩的同时,在改革探索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国有林场的改革进程。本文针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方向,结合目前国有林场改革实际分析了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为更大的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可持续性发展进行的阐述。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探讨

引言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然、美观、时尚的环境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追求,人们对走进森林、享受自然的新的生活方式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国有林场以其降解污染、改善小气候、增加林区景观、美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独特功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多年来,许多国有林场利用其丰富的森林风景资源,相继建成森林公园,为人们休闲、游乐提供了重要场所,并且为提升城镇的品位和形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对于生态保护、林业建设、林场发展和职工就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有林场现状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家。贫困林场总人口233万,占国有林场总人口的83%;4855家国有林场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其中省属国有林场占10%,地市属国有林场占15%,县属国有林场占75%。林地面积8.7亿亩,现有职工7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8万人,离退休职工27万人。有236家贫困林场场部不通公路,里程达2.6万公里,3163家贫困林场8.6万公里断头路急需维修;1595家贫困林场场部及6474个护林站吃水困难,涉及总人口达150万;170家贫困林场场部及6474个护林站不通电,涉及10万职工;360家贫困林场场部及10150个护林站不通电话。还有不少林场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目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分别达到15万、25万和30万。河南省现有国有林场88个,洛宁县现有国有林场6个,现有在职职工456人,离退休职工103人。

二、国有林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营亏损严重,经济运转困难。全县的国有林场总体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资金缺乏,经营粗放,森林质量明显下降。加上经营成本高,主要收入来源为林业重点工程管护资金,除发放工资外,只能维持造林、护林等简单再生产,根本无力从事基础设施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多年来,国有林场把资金和劳力主要投入在大面积荒山造林上,很少有其他经营项目。部分林场虽然尝试兴办了一些加工、旅游项目,最终都收效甚微,一些林场因项目失败反而增添了新的债务。

(2)基础设施落后,影响林场发展。由于经营困难,20世纪90年代之后,林场很少进行新的建设,各类用房、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大多是建场初期及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所建。道路交通方面,林场尤其是工区地处偏远,交通条件差,生产、生活极为不便。水、电、通讯设施薄弱,有的工区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设施,条件极为艰苦。

(3)职工收入低下,影响生活工作。由于经营亏损,致使绝大多数林场无法足额兑现职工工资,生活水平低下,林场职工已成为新的特殊困难群体。与其他基层事业单位相比,在林场工作的同等学历、职称、工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同比收入少1万元以上。此外,林场职工各类保险不健全,为减轻负担,林场普遍在内部实施了离岗、待岗、提前内退等制度,这部分人员收入更低。

(4)管理体制不顺,扶持政策欠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事业经费无保障

现行体制既有定位不明的问题,又有“多头管理”的弊病,这种“事不事、企不企、工不工、农不农”的性质和定位,导致国有林场长期被“边缘化”,既不利于国有林场自主经营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不符合当今林业发展的要求。国家和地方财政对林业发展的投入很多,但对林场的扶持项目较少,最终导致很多推进林场改革与发展的专项政策和配套措施在落实上没有到位。

(5)经营项目单一,产业化程度低,发展不平衡,改革有待深化

我县,国有林场虽已形成用材林、竹木加工、种苗、花卉、森林旅游等10余项产业体系,但由于受国有林场地域分散等因素制约,每个国有林场的经营项目相对单一,品牌意识淡薄,产业化程度很低,主导产业体系还没有形成且不能获得应有的规模效益和投入回报。大部分林场虽已启动“精简内部管理机构,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绩效承包”等多种形式的改革,但由于没改变职工身份和林木产权,使国有林场深层次问题没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国有林区改革的具体步骤

由地方政府根据中央制定的方针,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特点,设计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可以设定试点,由个别县级单位监督执行下去,对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不断逐级反馈,从而探索出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国有林业改革方案,并推广开来。鉴于目前林业发展较为落后、林业人才较为缺乏的现状,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通过医疗及教育补贴等方案而非直接的收入上的补贴来提高林区人们的生活教育水平,通过培养新的林业建设人才、鼓励林区人们进行创新、创业从根本上改善林区建设。

同时,抓好分类经营改革,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实行事社分开,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把目前由林场承办的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从林场剥离出去,交由当地政府管理。一方面,使林场职工及子女能够享受社会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减轻林场办社会的负担;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按照“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结合国有林场实际,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强化资源资产、计划财务、生产经营等基础管理制度,严格考核机制。将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改革国有林场人事劳动制度,规范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制度,各场重新核定编制后,纳入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的在职职工,应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创新经营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场职工可以承包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育苗等生产经营项目,可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及旅游服务等多种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归职工所有,使森林资源即得到有效保护,又能确保劳动者经营自主权并获得应有的收益。

四、结束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生态建设的新形势下,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新时期林业和整个国家生态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一些历史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与体制转轨,经济转型不适应的情况逐渐显露出来,已经成为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重要障碍因素。国有林场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同于工业企业改革、文化改革和农场改革,具有复杂性、艰巨性,要妥善处理生態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国有林场要摆脱贫困只能依赖发展和改革,而这单靠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省(区、市)的力量难以持续有效推进,迫切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坚持“以林为本,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不断培植森林资源。坚决把住保生态、保森林资源不被破坏、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条底线。

参考文献:

1 许元科,叶玉珠.国有林场面临的挑战及发展对策[J].浙江林业科技,2001(5)

2 中国林场协会.直面国有林场改革[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3 邱加荣.对国有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绿色财会,200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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