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倩
引言
随着计算机程序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建筑工程领域中出现越来越多有关将计算方法程序化的专利申请。涉及这些内容的专利申请成为相关领域审查中的难点所在。这类案件的审查过程中,一般涉及审查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情形,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
但是,对于计算机程序是否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以及相应的计算方法是否为技术方案的认定,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审查过程中容易混淆的地方。下面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说明,并对法条使用和审查方式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案例及分析
1、 相关案情
【权利要求1】
一种建筑幕墙材料统计及编号方法,其特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在计算机中输入有关建筑幕墙架构的所有设定的工程数据,在计算机中对建筑幕墙架构进行建模模拟,进而在计算机中得到应用建筑幕墙架构模型的步骤;
在计算机中对所述建筑幕墙架构模型进行校验,当校验结果有误,则重新对建筑幕墙架构进行建模;当校验结果无误,则对建筑幕墙材料的属性进行定义的步骤;
定义建筑幕墙所包括的材料属性,在计算机中输入建筑幕墙所包括的材料的所有设定的工程数据,然后根据幕墙材料属性生成建筑幕墙材料的图层模型,并对所述建筑幕墙材料的数学模型进行校验,然后输出建筑幕墙所需材料清单,最后整理并输出该输出的建筑幕墙所需材料属性的统计数据表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