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彩芬
【摘要】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县的农业生产也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是发展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环节。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面临着更大的机遇,然而在小农水工程建设和管护过程中,仍旧存在着“重建轻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以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前言
当前,宁洱县有小型水利工程8849件,其中: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4座,小坝塘144个,小水池1780件,小水窖1407口,小型水闸17座,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10件,农村饮水工程1309件,灌排沟渠3966件,中小河流121条,堤防57处58.9km,装机小于1000千瓦小型泵站8座,装机小于5万千瓦小型水电站18座。
我县的农业基础仍很薄弱,主要表现在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方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对于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以及防洪减灾有着重大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发展水利事业,应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革小农水设施产权制度,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促使农业增效、实现农民增收。本文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其产权制度改革原则作出了详细分析。
1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村集体经济薄弱
经济薄弱是当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很多村集体在承包、租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时,所收取的承包费以及租赁费较为低廉,而很大一部分被用在村级债务的偿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