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万荷
(2015年1月30日)
为了不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
——在福建省老促会四届四次理事会上的讲话(摘要)
罗万荷
(2015年1月30日)

2014年,全省老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苏区老区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工作成效明显。
省老区办围绕福建发展全局,抓住重大历史机遇,以扩大我省原中央苏区、闽东苏区和其他革命老区享受中西部地区政策范围为着力点,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和基础准备工作,主动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做好与中央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给予我省苏区老区的更大支持,有力地促进我省苏区老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国务院批准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我省共有41个县被列入规划范围。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老区办积极加强与省发改委、省委党史研究室沟通联系,与国家发改委、中央党史研究室等部门积极进行对接,密切关注规划编制进程,争取我省更多的苏区老区列入规划范围。经过工作,我省共有41个县列入规划范围(占比例40%),其中龙岩、三明、南平全境共29县(市、区),漳州8县(市、区),泉州4县(市),惠及面积达8.84万km2,占全省的71.29%;惠及人口1495.77万人,占全省的39.63%。最主要的政策是规划一批重大项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优惠贷款等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