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民间戏曲演出习俗考论

2015-11-09 23:05:39徐志伟
文史杂志 2015年6期

徐志伟

提 要: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民间艺人在村镇的演出活动,大多是伴随着节日、庙会,集市贸易、还愿酬神、生辰吉庆、婚丧嫁娶等民间民俗活动而进行的,因此也就形成了全国各地性质各异、名目繁多的演出习俗,并代代相传。这些演出习俗对民间戏曲的生存、发展无疑起到了重要的维系与促进作用。但也正是因为其是迎合民俗活动需要的产物,所以导致其很难适应新中国的社会发展需要,有些演出习俗甚至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构与传播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也就很有必要在政府的干预和引导下对其进行改造。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前;民间戏曲;演出习俗;戏曲改革

民间戏曲是一种根植于民众日常生活的文艺形式,在长期的戏曲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一些规范化的演出习俗。但这些演出习俗并非是一个“本质化”的存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民间戏曲的演出习俗大不相同。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民间艺人在村镇的演出活动,除为乞食糊口,或临时敛钱外,大多是伴随着节日、庙会、集市贸易、还愿酬神、生辰吉庆、婚丧嫁娶等民间民俗活动而进行的,因此也就形成了全国各地性质各异、名目繁多的演出习俗,并代代相传。

这些习俗概括起来有以下几大类:

第一类是为酬神祀鬼而演戏。在旧中国的很多地方,酬神与演戏紧密相连,酬神借演戏广招善男信女,演戏假酬神吸引观众,娱神又娱人,上溯巫傩,近及童子香火,习传久远。庙会戏是普遍存在于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一种较大规模的酬神演出。……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