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重庆化医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罗晓玲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编制探讨
文/重庆化医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罗晓玲
【摘要】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2012年12月17日颁布,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各企业在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统筹安排要求下,相继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编制,本文就大型企业集团如何开展此项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规则;培训;审查
规则是编制工作的基础。企业集团要充分分析下属企业性质、企业规模、档案工作状况,综合考虑各企业情况,提出合理的企业编制时间、编制、报审、下发实施要求。切不可照搬国家10号令,以免企业归档材料收集不具体、保管期限划分找不到对应条款,使编制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流于形式,对工作毫无指导意义。
(一)企业编制时间的确定,应依据下属企业档案管理现状,分期分批实施。一般档案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应作为示范企业,先行编制。这样的企业档案人员业务素质较高,有组织、协调、管控能力,既能完成工作,又能引领其它企业完成此项工作;基础较差或工作未起步的企业,放在最后完成。这样的企业无论领导重视度、各部门档案意识都较差,贯彻实施相对较难,档案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需集团加大指导力度,并辅以督办、检查等措施,方可推进其工作的开展。
(二)编制要求要细化,特别是编制格式,如文种、文件构成、表格栏数、附件内容的排列等要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