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退出舞台

2015-11-28 20:43
社会观察 2015年7期
关键词:执法权行政许可简政放权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数量一直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然而,在社会公众为行政审批改革叫好的同时,却往往容易忽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偏门”。

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简而言之,就是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2004年,我国正式颁布施行行政许可法。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少行政审批过不了行政许可法的‘关’,但当时的行政机关又的确需要这些控制手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创造了一个非许可审批的概念,给这类管制行为一个留存的空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说。结果,这个小小的“偏门”却成了不受法律约束的飞地。驰名商标需要审批、节目主持人资格需要审批、举办赛事需要审批。

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国务院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行了清理,到目前为止,全面清理了共4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人民日报》)

猜你喜欢
执法权行政许可简政放权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发布
规范行政许可重在“全面”
《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
“足不出户阳光办证”打造“互联网+政务”行政许可新模式
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制度补遗
暴力袭击协助警察执法人员的定性
简政放权≠“减”政放权
法治公安背景下警察执法权威问题的探析
简政放权:减“权力”之身行“简政”之道
“非行政许可”的内涵和性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