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游戏拷问人伦:告你强奸没商量

2015-12-01 02:09雪怿轩
恋爱婚姻家庭 2015年28期
关键词:性关系强奸被告人

■文/雪怿轩

3p游戏拷问人伦:告你强奸没商量

■文/雪怿轩

为寻求“另类刺激”,常州溧阳一名男子,竟伙同工友,不顾妻子的反抗,先后多次与其“3P”(三人同时发生性关系)。忍辱负重的妻子蓦然惊醒后,怒将丈夫及其工友告上法庭。

然而,看似简单的案情却面临复杂的挑战:究竟是通奸、强奸还是轮奸?面对人伦的沦陷,法庭该如何裁决?这起案件背后对道德与伦理的拷问,更让人揪心……

真相惊人:离婚突变报警

“律师,我实在受不了了,我要跟我老公离婚!”2014年10月5日上午,江苏溧阳一家律师事务所来了一名面容憔悴的女子。一见面,这名女子就哭诉着:“我一定要跟他离婚!”通过聊天,律师得知女子名叫马玥,生于1988年,溧阳市竹箦镇人,没有固定职业,靠打零工维持生活。至于要和丈夫离婚的原因,马玥却多次欲言又止。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心理,律师开始劝慰马玥不要冲动,夫妻之间小吵小闹很正常。

律师的话还没说完,马玥便呜呜大哭起来。为了让当事人缓和情绪,律师极力地开导她,如果真的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自己一定帮她争取最大的利益。

过了好一会儿,马玥才稳定情绪,诉说自己和老公最近总是吵架,已经分居,可是老公却还是不放过自己。

对夫妻而言,性是决不能分享的!

律师以为是家暴,建议马玥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是马玥却直摇头道:“不是,不是家暴。”

律师告诉马玥,要想得到帮助,必须把事情讲清楚,否则自己无能为力。马玥又是一阵呜咽,让律师一定要为自己保守秘密。律师再三保证会遵守职业操守,替她保密。马玥终于迟疑着说出了离婚的真正原因。可是这个原因却着实让律师大吃一惊……

原来,马玥的丈夫狄海竟伙同自己的工友吴浩不顾马玥的反抗,先后多次与她一起发生性关系……一开始,考虑到家丑不外扬,马玥忍气吞声,但是在自己多次严词拒绝下,丈夫仍然不知悔改,还意图发生更多次同类事件,她实在忍无可忍,与丈夫分居并且提出离婚。

律师很吃惊,这不是传说中的3P(两名同性和一名异性同时性交)吗?而且竟然是丈夫对待妻子,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律师同情地看着马玥,郑重地提醒她:“你丈夫和他的朋友可能已经构成犯罪……”

犯罪?马玥一直觉得这是奇耻大辱,是家丑,完全没有想到这竟是犯罪。可是自己要报警吗?那毕竟是自己的丈夫啊!马玥开始回想起自己和丈夫的点点滴滴……

狄海比马玥大两岁,两人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住在溧阳市竹箦镇。尽管狄海没有多大工作能力,只能靠打零工挣钱,但是对马玥却很好。特别是恋爱时,狄海每天都会接送马玥上下班,常常对自己万分吝啬,对马玥却很舍得花钱。2012年11月,他们爱情的结晶小宝出生,让夫妻俩幸福不已。然而陡然增大的家庭开支,使得狄海不得不外出打工挣更多的钱。马玥想不通,分开才几个月,丈夫何以变得如此不堪?

原来,2013年9月,狄海赴成都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后,因为工地生活太过寂寞,于是晚上便和同宿舍的哥

们儿吴浩一起看日产黄片,而片中的3P场景让二人觉得非常刺激,都曾言“想试一试”。有一天,两人又聊起此事,吴浩对狄海开玩笑:“兄弟,要不咱回去和你老婆试试3P?”吴浩之所以敢这么随性而说,不怕狄海跟自己翻脸,是因为自恃为狄海的“救命恩人”。一次,他们一起作业时,一根2米长的钢筋从天而降,眼看就要砸到狄海头上,幸好被吴浩及时推开。此后,狄海视吴浩为生死患难的“兄弟”,对他有求必应。不过,对于吴浩的这一提议,狄海还是觉得对妻子简直是侮辱,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吴浩太过分了!狄海骂了吴浩一顿。

即便如此,一想起碟片中的3P场景,狄海又很好奇与期待。一天晚上与妻子马玥QQ聊天时,他忍不住谈到3P。当马玥明白3P是什么之后,愤怒地责骂丈夫。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丈夫竟然真的会和自己玩3P。他实在是不配当男人,不配为人夫!

马玥擦干眼泪,终于还是走进了派出所。不久,溧阳竹箦镇派出所以涉嫌强奸罪对狄海刑事拘留。吴浩听到风声潜逃,最终在朋友劝说下向警方自首。

家丑难以启齿,家妻不堪一再凌辱

面对警方的审讯,狄海、吴浩以及马玥的陈述令警方大为震惊,简直都不敢相信世间竟有如此奇葩的丈夫!

2014年春节前,狄海从成都回到老家。马玥去车站迎接,竟然看见与丈夫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陌生男子,心里有些不高兴。可是当丈夫介绍说这个人就是救了他一命的好兄弟吴浩时,马玥转变态度,决定趁机好好感谢一下这个恩人。吴浩与狄海同岁,高中学历,未婚,家在陕西安康大山深处,家境贫寒,回乡一趟路上要颠簸近10个小时,而且花费不小,便选择跟着狄海来常州过年,体验一下这边的年味。想到之前的“救命之恩”,狄海便带他回常州。当晚,马玥做了一桌好菜款待吴浩。

那晚,吴浩被安排住在3楼客房。马玥和狄海住在2楼主卧。睡意朦胧中狄海试探着对马玥说:“要不,让吴浩过来一起睡?”“你疯了吧!”得知丈夫要吴浩过来玩3P,马玥当即拒绝。可她万万没想到,半夜,丈夫竟趁她睡得正香,强行把她抱到吴浩睡的客房,并且和吴浩一起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事后,吴浩离开了狄海家。马玥捂着被子失声痛哭,连死的心都有,可她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她对丈夫不予理睬,经常一个人抱着孩子发呆,不知道自己所受的委屈该向谁诉说。狄海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对马玥百般殷勤。几个月冷战之后,孩子到了断奶期,狄海提出带马玥出门散心。毕竟不愿意让这个家就此破碎,马玥试着原谅狄海,夫妻二人促膝而谈,狄海再次认错,希望马玥原谅自己。马玥选择了原谅丈夫,希望能开始新生活。

夫妻俩去常州市区玩了一天,自从生了孩子后,马玥已经很久没有出门玩过,这次她玩得很开心。当晚找宾馆住宿时,狄海提出,住宾馆浪费钱,自己有个朋友在这里,去朋友家住可以省钱。想到能省钱,马玥也很乐意,随口问了一句是哪个朋友。狄海告知是吴浩。原来吴浩到常州后,又找了份工作继续打工。马玥当即心凉了半截,不愿意前往。狄海知道马玥担心什么,当即发誓不会再玩3P,马玥心想有了这几个月的教训,狄海应该不会再那样对待自己,开始动摇。狄海赶紧又说,省下来的住宿费可以给小宝买一个好的推车。在狄海的软磨硬泡下,马玥终究还是和他一起去了吴浩的出租屋。

可令马玥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晚住进吴浩的出租屋后,狄海和吴浩半夜又把她从被窝里拉出来,全然不顾她呼喊反抗,再次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马玥一个人逃回了家。她满腹委屈地想对公公婆婆说,可她实在不知该怎么开口。一连几天,马玥心里闷得发慌,想离婚,又不舍得儿子小宝。究竟该怎么办呢?马玥感到自己要崩溃了。万般无奈下,她回了一次娘家,本想让父母为自己主持公道,可看见父母那苍老的容颜,她实在无法启齿。后来,万般无奈的马玥把狄海强迫她跟人玩3P的事情告诉了一个小姐妹。尽管这个小姐妹很震惊,可还是劝慰马玥:“不要离婚,这事忍忍就过去了。”于是,马玥也就暂时断了离婚的念头。

半个多月后,孩子断奶了,狄海带马玥一起去常州工地打工。马玥跟着狄海住在工地上。好多次狄海一靠近,马玥就莫名紧张,她努力地想忘掉一切,却是那么难。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后面竟然还有噩梦般的事情发生。几天后的一个深夜,马玥在睡梦中再次被弄醒,醒来后一看,吴浩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床前。那天晚上,马玥再次受到丈夫和吴浩的凌辱……

此后,吴浩先后3次想与马玥发生关系,都遭到她的严词拒绝。备感屈辱的马玥和丈夫开始了分居生活,然而狄海却常常去找她。夫妻俩不断吵架,甚至发生了打斗。马玥实在忍无可忍,觉得日子再也过不下去了,决定离婚。然而,狄海却称若离婚,她得净身出户,孩子也归他。丈夫这显然是在要挟她。马玥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告你强奸没商量,道德沦丧拷问人性

很快,狄海和吴浩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5年2月,狄海和吴浩因涉嫌强奸被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涉及隐私,溧阳法院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审理。然而,庭审中,法院遇到最棘手的问题是:此案究竟是通奸、轮奸还是强奸?控辩双方就此焦点问题展开激辩。

是不是通奸?吴浩的辩护律师提出,案发时,被害人马玥没有采用大声呼救的方式反抗,事后马玥还跟吴浩多次用电话保持联系,以此证明事发时马玥不排斥与吴浩发生性关系。而且,事后吴浩还有3次想与马玥发生性关系,马玥拒绝后,吴浩也就放弃了,说明前面几次马玥没有拒绝甚至是自愿的。

法院审理认为,马玥没有采用大声呼救的方式反抗,是因有孩子在旁边,以及害怕被外人知道把事情闹大等客观因素;而且她在每次被强行要求发生性行为时,均采用了明确的言语拒绝、脚踹、手推、扭腰、哭泣等反抗手段,因此,辩护人认为其“半推半就”的辩护意见应不予采纳。

此外,法院调查发现,吴浩与马玥事后仅有数次电话联系。通讯记录显示,两人最长通话时间为35秒,短信记录为20余条,且两人从未单独见面接触过。辩护人据此就认为两人事后有交往,不排斥与吴浩发生关系,不仅在时间上存在逻辑矛盾,在情理上也难以自圆其说。而且两人事后的联系也不能作为否定之前强奸行为的辩解理由。吴浩之后还有3次想与马玥发生性关系,马玥拒绝后,吴浩也就放弃了。这说明辩护人提出的所谓“前面3次马玥没有拒绝甚至是自愿”的辩护意见逻辑关系“明显失当”,法庭不予采纳。

本案中能否认定为轮奸呢?即被告人狄海强行与被害人马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能否以强奸罪单独定罪,法院合议庭存在较大争议。少数意见认为,虽然狄海与马玥属于夫妻关系,妻子有满足丈夫性要求的义务,但本案中,被告人狄海伙同他人先后强行与被害人马玥发生性关系,明显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即使该妇女是自己的妻子,从社会伦理的角度看,被害人马玥也完全有拒绝其性要求的权利。而本案中马玥也明确表示了反抗,故被告人狄海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同样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权利,应以强奸罪论处;被告人狄海、吴浩的行为属于轮奸,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如果不足以构成轮奸,那其行为也明显侵犯了妇女的性尊严,可以考虑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来定罪处罚。

然而,多数意见认为,被告人狄海和被害人马玥属于夫妻关系,被害人马玥反抗狄海,是因为吴浩在场,本案中强奸的实行行为还是限定在被告人吴浩强行与被害人马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为妥,且从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主观恶性的角度看,对2名被告人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似乎过重。之后,合议庭再次进行讨论,认为就个案来说,有的被害人被强奸后,又多次自愿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存在不以强奸罪论处的余地,这种情况下,强奸罪的社会危害性被降低到了一个可以不被刑法评价的地步。本案中,被害人马玥在被被告人狄海强行发生性关系后,又自愿与其保持了较长时间的夫妻关系,应该说,就狄海单独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言,情节轻微,可以不以强奸罪论处。那么举重以明轻,也不宜对其行为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

法院最终经审理认为,狄海伙同他人多次使用暴力,强行与自己的妻子发生性行为,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其变态性心理,主观恶性上不具备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狄海、吴浩使用暴力手段,不顾被害人马玥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系共同犯罪。

2015年4月17日,溧阳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狄海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处吴浩有期徒刑5年。

尽管狄海和吴浩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可是马玥的人生却彻底堕入冰窑。丈夫进了监狱,她再次想到离婚,可是年幼的孩子怎么办?父母的离异必将对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如果孩子长大了得知父母之间的这段往事,心灵是否会受到伤害?孩子的人生是否会受到影响?而马玥心底的伤痕也无法抹平,她该如何走出人生的困境?

(因涉及隐私,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编后:

两性关系上,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性伦理。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负有相互忠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认定夫妻之间的性关系与性隐私,是一对一的,决不存在与他人分享。然而,在我们恪守性伦理的同时,性开放的思潮从来就没有消停过。越来越多的“任性”案例让许多人对性文化的理解上产生了迷失。与本文中“3P”性游戏类似的大学教授换妻、换妻俱乐部等违背伦理道德的离谱事件屡有发生。我们只能用那句网络语言去概括:“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性,就是耍流氓。”

狄海为追求单纯感官的刺激,坦然与人“共妻”,不仅仅是对妻子人格的侮辱和性的亵渎,更是一种严重的性暴力。从犯吴浩以“恩人”之名,达到奸污他人之妻的目的,对受害方更是一种侵犯与伤害。两人动机之龌龊,令人触目惊心。作为受害人,马面对这种变态的性暴力,早就应该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性暴力同样是暴力,甚至是更加卑劣的摧残肉体和心灵的暴力,法律必须加以制裁。

开放的环境下,我们可以用审视的眼光看待西方的性文化趋向,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否定传统的性伦理、性道德。性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更是人性百试不爽的试金石。如果超越了伦理的底线,法律便要替伦理“清理门户”了。

(责编/邓琳琳)

E-mail:dllab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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