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知 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
为支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节能减排,2011 年财政部联合交通运输部设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确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支持范围和领域,开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几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对413 个项目的“以奖代补”,拉动了200 亿元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投资,形成了年节能量15.8万t标准煤、替代燃料26.2万t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9万t的规模。同时也加快了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信息化产业的技术进步,充分发挥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并引领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工作[3]。
上海市自2009年颁布了《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沪建交联[2009]1640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以来,至今共扶持了25个项目,总扶持资金达7 500万元,累计实现节能量约10万t标准煤,涵盖了本市港口、航空、航运、公路、公交巴士等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项目。《办法》的实施对本市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和推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改善了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该《办法》的逐年实施充分表明了本市发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规划导向。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项目涵盖范围广、种类繁多、节能技术原理迥异且无成熟经验可循,这就要求在充分掌握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共同之处的同时,规范交通行业节能项目节能量核算方法,具有普适性及实际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