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简政放权的基本模式和实现路径

2015-12-02 00:39张瑜
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 2015年11期
关键词:基本模式简政放权实现路径

【摘 要】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亟需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亟需政府进行简政放权,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推动实现“三驾马车”协同推进的管理新模式。简政放权必须坚持多元一体、权责明晰、放管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多元主体活力,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简政放权;基本模式;实现路径

自2013年新一届政府组成以来,“简政放权”一直是国务院政府机构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核心要义,如何简政放权,如何将地方政府、市场、社会的活力充分激发出来已经成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活力、理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先手棋”,是革除叠杂的审批制度,给于企业经济自主权的“牛鼻子”,简政放权必须要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将改革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简政放权的基本内涵

所谓政之众人之事,也就是所谓的公共事务;“权”则是监管各类公共事务的权力性或强制性作用。简政放权也就是指:“为增强企业和社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提高社会自治水平,采取精简政府机构,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权,进行权力下放等举措的改革方式”。在中国历朝历代,简政也是各朝代理政的一种范式。

二、简政放权的主要模式

(一)向地方政府放权

第一,中央向地方政府放权。在推进简政放权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把中央政府的权力下放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同级政府部门中,将地方管理权主要交给地方政府,避免出现中央政府机构臃肿,权力过大,而地方政府则缺乏自主权,难以“放开手脚”的现象。中央权力过大不利于地方自主性的发挥,不利于地方的自主发展,因而必须将地方有能力行使的权力充分下放给地方,调动地方政府的活力和积极性。

第二,地方政府向县(区)、市级政府放权。在简政放权路线图中,中央向地方进行一级放权以发挥地方政府进行自我管理的能力,地方政府再向县、市级政府进行二级放权,初步形成以县级政权为基础,上下联动,政民互动的政府管理体制,县级政权是我国政府组织结构的“底座”,是支撑整个权力大厦的基础,在整个国家机构设置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第三,地方政府向基层政府放权。基层政权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它直接参与到人民的社会生活中,让基层政府在权限范围内承担更多的自主管理权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办事渠道,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二)政府向市场放权

经济新常态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市场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在经济运行中承担越来越重要的管理职责,而政府则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对经济运行进行监管。政府向市场放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减少投资审批事项。 减少收费项目。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简化办事流程,放宽工商登记相关条件,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让各种资本人员顺利进入经济领域。

(三)政府向社会放权

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生态已经发生变化,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显著提升,社会组织的数量也快速增长。社会组织的增多为社会自治提供了组织基础,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运行机制势在必行。社会组织的发展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良性互动的平台,有利于解决目前中国面临的社会问题,提高社会自治的水平,为改革增量,为发展助力。

三、简政放权的实现路径

(一)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多元主体活力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都呈现出一种“新常态”。简政放权首先就是向市场放权,给企业以经营自主权,给市场以自主管理权,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干预经济,而是充当“有形的手”,做市场经济运行的监管者和秩序的维护者。政府还应向社会放权,将社会组织的活力激发出来,将公民的自主参与意识激发出来,实现自我管理和服务。

(二)明确权责分工,缩小权力寻租空间

权责不明确不仅降低了行政效率,提高了管理成本,还为腐败分子进行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明确权责分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将管理者的权限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对于执政者依法执政和公民依法监督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权责明确缩小了权力寻租空间,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了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有利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

(三)坚持放管结合,推动监管体制创新

简政放权是“授权”与“限权”相结合的过程,既要避免该下放的权力没有下放,更要避免应该集中的权力过度下放。作为“单一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央的适度集权是必须的,这有利于中央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全国上下“一盘棋”,同时,上级政府对于下级政府的领导也需要通过适度集权来实现,政府放掉的权力属于市场、社会、下级政府具备相应的行为主体能力的权力。

总之,简政放权既要将权力由中央下放给地方,也要让市场和社会成为权力主体,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活力。政府进行简政放权坚持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依托于法律和制度建设,依托于完善的政府管理体制,依托于整个社会政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简政放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做客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J].中国社会组织,2015(6):12

[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

张瑜(1990—),女,山西吕梁人,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托洛茨基主义和当代国外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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