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2015-12-08 06:37林念修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31期
关键词:互联网+发展

林念修

今年7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方针和奋斗目标,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适应新形势,高度重视“互联网+”行动

第一,“互联网+”是经济提质增效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从国际看,互联网正在孕育产业格局重整和增长方式重塑。当今时代,无论哪个行业、哪个组织,乃至个人,要想实现更全面的发展,都必须善用互联网,互联网已成为大国博弈的制高点。从国内看,资源、能源、环境约束加剧,要素成本上升和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实施“互联网+”行动,就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作用,加速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在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上“再添一把火,再加一把力”,

这将有利于我们主动引领新常态、加快经济增长动力转换进程、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第二,“互联网+”是重塑创新体系和激发创新活力的驱动力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量的扩大,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深度拓展,大大降低了全社会的创业门槛和创新成本,不断涌现出“轻资产、重创新”的新型产业组织,激发了新一轮创新创业浪潮,为我们更好地推进“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强大动力。近年来,互联网催生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理念和模式,不仅助力精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还能够让广大“草根”也加入到创新创业的行列中来,这将加快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开放式创新体系,有力促进创新成果及时有效地转化为产业活动,加速推动我国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第三,“互联网+”是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一方面,互联网推动了公共服务的创新供给和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激发了社会多方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使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百姓获取公共服务的途径更加便捷透明。另一方面,互联网为政府改进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维,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新渠道,为进一步密切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提供了新橋梁,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模式创新,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抓住新机遇,主动投身“互联网+”行动

首先,要积极拥抱互联网。就是要不断探索应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今天在场的企业家当中,有不少已在“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为“互联网+”行动树立了典范,希望你们能够把宝贵的经验、成功的实践分享给大家,共同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要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与产业的融合创新中,推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成果与生产制造业对接应用,在资金投入、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探索切实可行的新模式、新路径。

其次,要加快融合创新。就是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革新组织模式等方面的优势,着力从消费侧的销售、服务环节,向生产侧的制造、管理等环节渗透,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用互联网助力现有产业转型发展,让产业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实现“如虎添翼”、“凤凰涅槃”。

第三,要稳步扎实推进。就是要继续大力推动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创新能力,巩固和扩大生产、经营、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固本培元,以扎实的产业基础来融入“互联网+”行动。要更加注重对前瞻性领域的战略布局,尤其是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的潜心研究,善于捕捉和把握技术革新与市场变化,更加注重长期可持续发展,保持旺盛的创新热情和发展动力,争取更大的发展优势。

三、增强新动力,服务保障“互联网+”行动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在政策环境方面,研究制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着力破除行业壁垒,促进公平竞争。在金融支持方面,研究创新支持“互联网+”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出适应“互联网+”特点的金融信贷产品,更多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互联网+”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在市场监管方面,强化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和防护,既要服务发展,又要有效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在深化改革方面,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加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国家发改委正在联合32个部门和单位,加快组建“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和纵横协同联动,促进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共商对策,形成推动“互联网+”的工作合力。同时,我们邀请各重点领域技术专家、产业专家、知名学者和企业家,组成了“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加强监督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强力支撑。

三是抓好重点工作。围绕“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确定的11个重点领域,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推进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抓好一批“有影响、能落地”的重点项目。同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组织开展“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综合运用政策先行先试、专项建设基金、投资基金等各类手段,对区域试点进行支持,争取尽快取得实效。

四是深入宣传贯彻。7月份以来,我们通过举行政策吹风会、开展主题讲座、编纂文件解读书籍、组织第三方专家宣讲等不同形式,对“互联网+”行动予以宣传和解读,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下一步,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组建“互联网+”政策宣讲专家团,分赴各地,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案例剖析,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

(本文为作者在2015中国“互联网+”峰会上的致辞,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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