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购房可提公积金

2015-12-16 05:46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12期
关键词:个人住房消息来源购房

近日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从11月1日起,凡在我省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在省内非缴存地购买住房的,均可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黑龙江建设网:http://www.hljjs.gov.cn/;在“文件通知”栏目查找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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