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要从一线监督退出来

2015-12-16 13:07
公务员文萃 2015年12期
关键词:职能部门职责违纪

“不参与各职能部门业务,怎么了解情况,又怎么发现问题呢?”困惑背后是目前许多基层纪委面临的共同难题,如何参与党委中心工作?除了直接参与一线业务,还有没有别的途径?如何在推进党委中心工作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解答这些疑惑,首先要厘清两个问题。

谁是业务监督的主体?在许多人眼里,只要带监督二字,就是纪委的事。纪委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根本任务。对各部门人财物的监管,属于职能部门党委(党组)的职责范围。这些年来,纪委冲到一线,通过和职能部门一起检查工作等方式来监督权力运行情况,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就是混淆了职能监督与专门监督的区别,成为一种同位监督。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方式方法。这些年,经济快速发展,反腐败斗争形势却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腐败甚至易发高发,这也提示我们,要走出“违纪违法—查处—再违纪违法—再查处”的怪圈,就必须改变过去发散有余、聚焦不足,没有守住本职抓住要害的做法,在继承中创新,破解同位监督瓶颈。

从同位监督回归专门监督的关键,就是从一线监督退出来,走向监督的再监督。从一线监督中退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不能越俎代庖。在监督对象上,从业务监督针对“事”转向专门监督针对“人”,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事实上,如果党员干部都能够守住纪律,权力运行也就不会出大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要求主责部门先把监督管理职责履行到位,纪委再负责对问题进行追责问责。这一方式既体现纪委对各业务部门的再监督,也是以问责形式支持各条战线推进工作,特别是党委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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