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科普现状与对策建议

2015-12-16 22:35刘旻璋朱培武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30期
关键词:科普民众食品

刘旻璋,朱培武

(中国计量学院标准化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仅2015年上半年就发生了“甘肃古浪县村支书嫁女宴致使上百人食物中毒”、“海关总署开展打击冻品走私肉行动,共查获42万t问题肉”等骇人听闻的食品安全事件。尽管中国的食品总体上是安全的,但因为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中国民众充满着各种猜疑。这种现象会严重地打击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导致我国食品经济的衰退,对国家发展极其不利。因此,我国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可以用八个字来表述:稳定向好,形势严峻[1]。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我国食品安全公众科普工作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等现状。

面向公众科普工作是食品安全的基石,是构建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科普机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科普活动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促使民众了解正确的食品安全知识,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破坏;另外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促进食品安全的有序、全面建设,对保障民众的身心健康,减少不必要的食源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做出巨大贡献。

1 国外食品安全科普经验

1.1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首个提出消费者教育的国家,其在食品安全领域也形成了较完善和较发达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在法规体系中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保障以便获取食品安全教育,如《膳食补充与健康教育法》、《营养标签与教育法》。美国从联邦到地方,从政府到非政府团体,从食品产业界到消费者团体,都对食品安全教育高度重视。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主要通过不同的政府计划实施食品安全教育,如农业部(USDA)在1985年开通的肉类、家禽热线计划通过解答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食品准备、食品分配等相关问题的咨询对大众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USDA和卫生部(DHHS)和食品企业合作发起“Fight BAC”活动,该活动的目标是培养消费者“安全处置食品”、“在食品烹饪过程中学会使用温度计”以及“正确储藏食品”的能力,以降低消费者感染食源性疾病的风险。食品安全涉及的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过程中,信息始终保持公开化,将调查结果、研究成果公布在网上,并建立专门的问答机制,向各界公布事件的相关信息,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

美国将每年9月确定为食品安全教育月,在此期间,各地通过开展各色活动来增强公众认识食品安全教育重要性的程度。同时,美国每年都设计不同的主题和培训活动来加强对食品服务人员在食品知识以及处理方面的教育。美国在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方面极其重视,其食品安全教育材料设计符合青少年的行为特点,形式丰富,趣味性十足,如USDA食品安全移动彩色图书、食品安全移动游戏[2]。美国已经把食品安全教育正式的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许多职校以及高等教育院校都开设了有关食品安全的课程。

1.2 日本 日本在食品安全科普领域的经验也比较成熟。日本早在1948年就为了食品安全相关利益主体成立了由食品制造商、生产者、加工者和销售商组成的食品卫生协会,通过为新开餐馆提供咨询意见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以提高其成员对食品卫生的了解,加强他们对食品安全性的认识。在日本的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系统中,针对小规模生产者、加工及食品销售商的教育相对完善。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设置了“国民生活中心”(即消费教育中心)专门负责消费教育,致力于将消费教育全面纳入正规的学校教育之中,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教育内容中或多或少的都涉及食品安全知识[3]。

日本政府于2005年公布了《食育基本法》,2006年制定了食育推动基本计划。该计划是以日本全国农业合作协会为主导,以消费者、生产者为主体的主动模式,不仅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以及消费者的行为做出正确引导,还对食品生产环境及市场环境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强大的科普力度,使“政府管理为主”向“食品业者自觉管理”转变。日本将食品业者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推到前台,承担主要责任,并通过媒体宣传与监督,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挤掉不守诚信者的生存空间,在法律制度和社会伦理体系中让违法企业无处藏身。

1.3 欧盟 欧盟最初创建目的是成为一个关税同盟,在协调成员国之间的法律方面不健全,因此各成员国食品方面的法律并不完全相同。但在21世纪初年欧洲大陆陆续经历了以疯牛病危机为首的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食品安全丑闻,鉴于此因欧盟在2002年1月通过一项法律框架文本(ECNo178/2002),这项法规确定了欧盟食品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署(EFSA)。EFSA致力于开放性、透明度和对话,力求加强与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的关系,设立协商平台并举办年度座谈会等活动为他们提供机会来协商具体的科学问题。EFSA授与食品行业从业者和普通市民参与有关食品安全各项活动的机会,尤其是有兴趣的市民可以提交相关数据和信息,参加部分座谈会发表评论,分享相关数据和意见。

此外,EFSA设立咨询论坛连接欧洲食品安全局与国家食品安全部门,由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执行董事主持,方便各成员国交换科学数据,协调风险交流活动和信息,解决有争议的问题和不同意见,协调工作,避免重复,使各成员国能第一时间为本国提供最新的食品安全知识。

2 我国食品安全科普现状与问题

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食品行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方面有着巨大的改变。但发展过快导致我国食品行业出现假冒伪劣,过分夸大产品等违背道德或法律的行为。相比较于发达国家,我国食品安全科普仍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科普体系和工作机制尚未完善,科学系统的食品安全科普的理论指导不足,对民众食品安全科普工作不到位。同时,科普人员缺乏足够的学习资源,缺乏交流技巧,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科普的发展更是举步维艰。

2.1 政府安全监管机制与监管过程不够透明 根据《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1)》显示,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极其不乐观,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监管检查方面的信息公开程度最低,仅有3家设立了“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栏目,透明度不到7%;仅有10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披露,透明度仅为23%[4]。如此低的透明度,会使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受到很大的阻力。在监督检查方面,仅有17家提供了食品、安全预警、警示信息,27家提供了食品安全常识性信息。每一次不透明的操作,都是对公信的伤害。

2.2 社会对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识程度较为浅薄 随着我国GDP的日益提高和物质极大丰富,全社会基本完成小康社会的建设,继续向现代化迈进。与此同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也愈加重视。但是,大众对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识还是甚少的,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了解也是较为浅薄的,容易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使自己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大部分人无法区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之间的区别,这样直接导致了他们购买食品的盲目性加大。很多人都曾经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但真正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很少,绝大多数都是选择沉默。更糟糕的是,由于长期的虚假错误食品安全信息的宣传,部分民众已经产生了一套自以为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对食品安全体系的科普置若罔闻,而我国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又不够深入,并不能让民众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体系。

2.3 新闻媒体虚假宣传与恶意炒作破坏整体影响 随着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媒体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也日益增多,让民众最快了解食品安全的最新资讯。但由于媒体的功利行为,利用民众对爆炸行为的热衷这一弱点,往往夸大或歪曲食品安全问题的事实,让民众造成恐慌、不安[5],如“面包里有鞋底成分”、“喝奶粉导致性早熟”、“维生素C和海鲜一起吃会死人”等谣言;“致癌牛奶”事件中有纯牛奶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超标,新闻媒体严重夸大其严重性,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6]。国内媒体人员的不负责或过于追求关注度、媒体行业的不规范是食品安全科普的又一大障碍。

2.4 民众对食品安全及其科普工作存在较多不信任 由于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导致我国民众对食品安全不信任。以奶粉产业为例,自从2008年“三聚氰氨事件”以后,食品行业中的奶粉行业几乎被毁,到目前为止民众对国产奶粉都没恢复信心,产生了各种代购现象。在民众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中,无论是花费巨资想证明自己清白的食品企业,还是不断加大力度进行监管的政府部门,都被蒙上一层悲情色彩。而科普方面,民众分不清众多信息的来源,是生产企业为了盈利的一面之词,还是消费者自己的经验之谈,还是政府的权威信息,哪一方说的都难免会遭到非议,使民众产生不信任,让食品安全科普的成效大打折扣。

2.5 食品安全科普资源开发研究经费相对匮乏 我国食品安全科普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食品安全科普程度远远不能满足我国民众的需求。我国的食品安全科普相关人员不能得到良好的训练环境,以至于发布的相关科普信息吸引力小,受用面小甚至有歧义的信息,这是我国食品安全科普得不到全面、有效、深刻影响的重要原因。而这一切归根结底是由于我国政府并没有对食品安全科普问题进行高度重视,没有予以足够的经费,导致食品安全科普的经验、理论不足,进展程度及其缓慢[7]。

3 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对策建议

食品安全科普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不应揠苗助长式的发展,而应以有序、平稳、恰当速度的步伐发展下去。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政府应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科普体系和食品安全科普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支持各方发展和推广食品安全科普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3.1 政府完善科普规划,实行透明化监管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初步探索建立起食品安全科普场所社会化的营运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普与文化、教育、商业结合,开办“食品安全科普日”活动,搞好各类科技科普期刊应用工作。各单位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不断健全,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科普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规范要求、任务明确、活动经常,不断适应科普工作的需要。重视和加强群众性科普工作网络建设,努力使食品安全科普体系和食品安全科普管理机制、工作机制、科学系统的食品安全科普的理论指导更完善,并用法律支持食品安全透明化监管,将监管过程及结果及时公示。

3.2 相关部门加强研究,社会各界统一认识 政府食品安全科普的有关部门应站在食品安全科普工作的最前线,重视并发挥食品安全科普专家、学者、媒体、公众的力量,加强政府、企业、媒体与学术界的协调与配合,而不是单打独斗、排外打压等。进一步认识食品安全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食品安全研究的深度与力度,形成食品安全科普统一战线,消除由于不必要的多样化科普及研究造成的损失,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的信任感和支持度[8]。

3.3 媒体增加责任意识,避免片面化宣传 新闻工作者应认识到自己在当前这个时代强大的影响力以及自己肩负的责任,通过制度约束和自律来诚实、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让公众对食品安全有一个良好而及时的了解,能更快地平稳民众的情绪,达到良好的效果。对于记者而言,报道不能仅追求轰动效应,更不能背离社会主流价值观去蛊惑民心。不可以利用手中特有的话语权,为一己之功利,有意地片面化宣传,误导民众。媒体应有自己的职业坚守,坚守自己的报道理念,以社会发展、国家稳定、人民安乐为前提,进行全面化宣传。

3.4 民众学会兼听则明,提升科学化关心 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科普工作,既需要提供食品安全知识的政府及各界努力提高水平并进行改善,也需要作为接受科普对象的民众努力提高自身素养以及科学知识水平,以便更高效率的接受科普以及判别食品方面的虚假消息。民众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四处传播的食品安全信息,在听到不确定的消息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网络等权威再做确认,切忌盲目听信。对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谣言要坚信自己所学的科学理念,使谣言不攻自破。

3.5 各方加大科普经费,推进公益化发展 政府应加大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资力度,加强和督促食品安全科普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及时培养出一批敬业的、有能力有素质的食品安全科普人员,并把他们及时投放到我国食品安全科普的第一战线,为民众及时地提供真实有用的食品安全科普信息[9]。坚持把发展公益性食品安全科普作为向民众普及知识的主要途径,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益性食品安全科普发展所带来的新成果,切实保障人民接受食品安全科普。

[1]孙宝国,王静,孙金沅.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与思考[J].中国食品学报,2013(5):1-5.

[2]彭海兰,刘伟.食品安全教育的中外比较[J].世界农业,2016(11):56-59.

[3]张文胜.我国食品安全教育研究现状及趋势[J].食品安全工程与管理,2011,2(2):1 -9.

[4]韩丹东.调查显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透明[R].2012.

[5]钟凯,韩蕃璠,姚魁,等.中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现状、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1,24(6):578 -586.

[6]张国.农业部副部长回应“致癌牛奶”[N].中国青年报,2012-03-08(T03).

[7]蔡支农,郑丰杰.浅析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其对策[J].科技创业,2006(9):88 -89.

[8]陈忘名.用先进文化引领我国食品安全健康发展[J].中国检验检疫,2012(11):11-12.

[9]莫英杰,贾锋,姚卫蓉,等.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科普的现状与分析[J].中国食品学报,2012,12(1):154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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