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是谁的?

2015-12-17 04:11红强
当代工人(B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主人翁出资人公司法

□红强

国企是谁的?

□红强

按照公司法,企业无非属于两类人:一类是“国家的”,学名叫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一类是私人的,涵盖了民营的、合资的以及混合有制的各类企业。企业到底属于谁?依据公司法,最根本的是看出资人,谁出资就属于谁。

国营企业的出资人是国家。但在企业里,你又看不到活生生的“国家”,你看到的是政府任命过来的干部当了“老板”。是国家的代理人,他有权去经营但又不拥有资产的所有权,所以他说自己在“打工”;经营的好坏主要靠他的能力、他的责任心,不靠他对收益的欲望;经营差了,他被罢免或者调走了事,经营好了又与他个人收益没有多大关系。身份决定了他可以只是去尽责任。当然,自个儿两袖清风企业蒸蒸日上的比比皆是,但经营不好甚至贪腐败身的也不在少数。原因说到底,企业不是他这个老板的。

国企强调“主人翁”,人人都是主人翁。“以厂为家”的作风加上主人翁的姿态,这企业好像又是员工的。事实也大致如此。改革之前的工人一辈子终老工厂,而且后代顶替简直成了世袭。这些年的公司法规定,在厂里一定年限的员工,或者与企业连续签署两次合同的,就成了“无固定期合同”。何意?企业要容纳这些老员工直到退休。时代在变化,经营环境不断变更,员工更新本属合理之事,但“无固定期合同”在身,哪能随便裁撤?当然,合同中也规定了员工更新条款,似乎有法可依。但决定者还是人心。“打工”的干部老板,会有这样的决心?国企以及国企的老板,首要的任务是“维稳”。这样一看,企业还真是员工的。但每一个员工又都知道,企业真不是自己的。

国企是谁的?问题比答案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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