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典型案例四则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国来华投资数量和规模都呈现明显扩大的趋势,而由此引发的跨境偷逃税问题也成为中国国际税收征管的重点和难点。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作为各国间税务合作的主要机制之一,在应对国际逃避税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下就是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积极利用情报交换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四个典型案例。
A公司是2009年在东部某市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经营船舶入级检验、船用产品检验等。2009年,A公司与境外母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框架合同(主要包括系统使用、检验、技术人员培训等多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定,期限不定,收款发票只列明服务费,未列明具体项目。此后每年,该公司都在此合同服务项目下对外支付服务费且金额巨大,仅2010、2011两年间,就向境外母公司支付了2.4亿元人民币。该公司在支付这些巨额款项时一直未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这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
根据A公司提供的相关年度同期资料显示,其对外支付的服务费并非纯境外劳务,其中还包含特许权使用费项目,而这些项目应从服务费中剥离出来重新计算,在中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然而,该公司的负责人却坚称,母公司在境外为其提供服务,且在中国不构成常设机构,所以不需要在中国申报纳税。国内目前的征管手段无法核实该企业所称情况的真实性,虽然税务人员多次上门调查取证,但企业拒不配合提供母公司的相关证据材料,调查陷入僵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