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曲



摘 要:内容摘要:彝族毕摩文献中,有部分是反映彝族传统孝文化的文本。从其内容构成看,这类文本一是以彝族母语记录或创作的反映彝族传统孝文化观的,二是用古彝文翻译自汉文文献或流传于汉族地区的孝文化传说或故事。从整体而言,毕摩文献中的孝文化文本,不仅在当时传递了社会所需要的正能量,对树立良好家风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而且在彝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今天,其中的精华部分仍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彝族;毕摩文献;孝文化文本
《华阳国志》记载说:“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经’。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1]刘琳先生在其校注中明确地说,这里的“夷人”就是现在彝族的先民,这里的“主”是当时彝族群体中的头人。历史上人们对彝族中的祭司有奚波、西波、西坡、溪卜、觋皤、觋爸、耆老、鬼师、鬼主、白马、贝玛、拜玛、白莫、比姆、比母、笔母、布摩、布幕、呗耄、阿毕等称呼,现规范称呼为“毕摩”。所以,《华阳国志》中的“耆老”就是指的毕摩,所谓“夷经”,当是“毕摩经书”。彝文在汉文文献中曾记为“爨文”“夷字”“倮文”“蝌蚪文”“蛇文”等,其产生的年代比较早,在唐代毕摩就开始用于教学。[2]但因为复制技术等原因,虽然有古彝文早在蜀汉建兴时期就使用的依据,[3]但大量的纸本毕摩经书乃见于明清及明清以后。毕摩经书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彝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般为彝文手写本,四川彝语称之为“毕摩特衣”(毕摩的书),现学界以“毕摩文献”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