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

2015年年底,网贷行业迎来了最风云变幻的行情。一面是伪P2P平台在经侦调查后露出真面目,给行业带来一层阴影。另一面,在经历前期野蛮生长、跑路等问题频发后,P2P监管意见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中给P2P平台套上12个“紧箍咒”确保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设置了18个月的过渡期。
意见稿一出台,业内人士纷纷点赞,认为网络借贷行业有了正式的法理依据,这将有助于促进行业的合规、健康和持续发展。其中,P2P网贷禁踩12条“红线”,以及“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将有助于投资者对于风险的防范,进一步打破刚性兑付预期。
P2P禁踩12条“红线”
P2P业内将此意见稿的出台视为救命良药,同时,这也将成为加速不合规小平台被淘汰的致命毒药。
《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此次公开意见禁止的业务包括自融,向非特定对象宣传融资项目,发售银行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禁止流向股市,股权众筹等。
实际上,意见稿也给行业留出了过渡期安排,过渡期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