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提出“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这一新提法表达三层意思:一是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二是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要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进行;三是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要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这些必将成为国有出版企业继续改革的“定盘星”。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出版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一大批出版发行等内容生产和传播企业迅速成长,出版精品不断涌现,出版性服务更加活跃,有力促进了出版产业的发展和出版市场的繁荣。但同时,在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譬如,有的国有出版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有的国有出版企业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高,内部经营管理问题比较多,知名品牌比较少等。由此,有业内人士评论质疑改革步伐是否走快了;还有人担心改革能否持续下去,并列举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停滞的例子,等等。《意见》中关于“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此作出了明白无误的回答。其实,文化体制改革作为“五位一体”全方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就作出重大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