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敬语与礼文化的“力”驱动关系研究

2016-01-28 21:34李丹
东疆学刊 2015年4期

李丹

[摘要] 韩国语敬语法以遵循儒家文化法则为前提,儒家文化法则又是通过一定的文法表现出来。游离于“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儒文化的法则是相对不变量,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多元文化表现形式是自变量,韩国语敬语法会随着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自变量和相对不变量是内隐和外显的关系。

[关键词] 韩国敬语;礼文化;力驱动

[中图分类号] H312: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15)04-0049-04

韩国语敬语法的使用基本上是靠人们在语言环境中的“力”的关系调节。韩国学者李正福(2012)将话语环境中敬语法使用的制约因素归纳为“力”和“距离”。“力”主要是指参与者要因,包括阶层、年龄、地位、性、受惠者关系;“距离”主要是指亲疏关系,亲疏关系又分为物理距离(时间距离和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肯定距离、否定距离、中立距离)。韩国学者刘宋英(1994)认为话者和听者的力量关系和纽带关系成反比。当力量关系作用大时,话者和听者的亲密度就会减弱。与此相反,亲密度增强,话者和听者的力量关系会减弱。关于“力”和“距离”的关系,韩国学者朴英顺(1995)也做了论述:“对于初次见面的两个人,对话双方之间的‘力驱动占据主要地位。随着两个人的关系日渐密切,纽带关系又相对占统治地位,敬语法的使用也相对发生变化。但是,对话双方的身份如果是以下情况(上级一下级,教师一学生,前辈一后辈,叔叔一侄子等)时,下位者通常都要对上位者使用敬语,也就是说韩国语中的纽带关系和力关系几乎不起作用”。韩国语敬语词汇和这种“力”存在着怎样的互动关系?互动关系中“力”的内涵是否发生变化?变化中有什么具体表现?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韩国敬语话语环境中的内在文化因素

话语环境中的参与者们是一个“力”合体。在话语环境中,参与者的“力”合体越大,越应该受到尊敬。对话环境中,当听话人的地位、年龄、阶层比说话人或话语主体的地位高的时候,听话人应该受到尊敬,即在相对敬语法中应该选择用尊阶,在主体敬语法中应选用压尊法。使用压尊法的心理机制有两个:为尊敬听话人用压尊法;出于语言使用的便利和获得经济性的战略采用压尊法。这主要是因为第三者敬语的运用和尊敬程度受对话参与者的地位及话者、听者与主体人物的亲疏关系的影响。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推测出压尊法的使用主要是话者和听者的共谋性在起作用。当听话人的地位比主体的地位高的时候,由于受听者地位的影响,要使用压尊法。例如,在家庭地位中,爷爷的年龄和地位比爸爸高,为了表达对爷爷的尊敬,爸爸作为话语主体不应享受敬语。同样,媳妇在婆婆面前提到自己的母亲时,作为话语主体的自己母亲也不应享受敬语。这是封建家礼制约下的语言表现形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大家庭逐渐被“核家庭”所取代,父亲在家族的地位逐渐提高,以前不合乎礼仪的语言表现也慢慢被适用。这主要取决于礼文化影响下,话语者的“力”驱动心理。社会礼文化的发展导致了人们使用敬语时“力”驱动心理的变化。这些在语言形式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比如家庭范畴和社会范畴的压尊法表现形式就存在很大差异。家庭范畴中,受家族制度的长幼有序、男尊女卑、家长制等封建思想和封建家礼的规约,话语环境中的敬语法表现通常与“年龄、性别、辈分”关系密切。社会范畴中,受社会宗法制度影响,话语环境中的敬语法表现通常与“等级、地位、身份”关系密切。

与此同时,在儒家文化传承过程中,封建家礼的长幼有序,家长制的文化思想被继承和发展。以年龄和地位为基础的家族是以成员的“情”结合为特征的,关系相对安定和自然,敬语法使用的语言表现形式尊卑等级不明显。但是,在以阶级地位为基础的社会集团中,受儒家礼文化宗法制度的制约,成员的等级不可越雷池一步,通常更注重敬语法的尊卑等级语言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说话人在与家庭成员对话时,其敬语法表现形式更反映出他们的稳定关系和情绪化态度。社会成员的敬语法使用也更能反映出一种利害,但又灵活机动的社会关系。

二、韩国敬语与礼文化的“力”驱动关系

韩国语敬语最早起源于人们对超自然力的崇拜,古代氏族社会,生产力低下,科学落后,人们将人所不能为的“力”寄托于“天”,相信“天”有生杀予夺的“权利”,人们对“超自然力”的崇拜存在于先民的意识当中,被视为是一种“神力”。这种力量看不到,摸不着,但又很神圣,高高在上。据《三国史记》记载,早在新罗初已有巫,称第二代王南解为次次雄,而次次雄就指巫。韩国著名学者崔南善认为,韩国古代原始社会,“巫堂”(巫师)是存在的,这个“巫堂”就是“祭祀长官”,也就是“檀君”。对于这种“超自然力”的维护是靠举行祭祀仪礼来实现的,而祭祀对象主要包括天灵、五岳、名山、大川、龙神等。这种对“超自然力”的崇拜遍及民间,在民众的精神生活中占有主要地位。人们迷信于该“超自然力”,对这种超自然力产生敬畏,将这种对“超自然力”的崇拜视为一种信仰。于是就产生了“巫俗信仰、家神信仰、村落信仰、俗信信仰”等多种信仰,这是韩国语敬语最初使用的动因。这种动因之所以能够维持,主要在于政教一致化的实施。在韩国古代先民那里,最贤明的长者是最高祭主、座首。其主管祭、政两事。长者既是巫师又是人君。韩国《檀君神话》中的檀君则是公认的国巫,是韩国巫教传说中的核心人物,信仰的传承正是靠着这种政治力的维护。政治、经济和文化是相互作用的力,政治力维护下的文化促进经济的发展,经济力的持续发展对政治力指导下的文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私有制产生后,人们经济地位上出现了不平等,经济地位高的统治者将这种超自然的“权利”神化于“自己”,天赋人之“权利”就自然被礼化称为“权力”。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主张“天人合一”,即顺承天道就是要顺承人道。这种人道就是儒家的礼仪规范。统治者将这种“以道治人”之说,说成是顺承天意。“以道治人”之说建立在名分论之上,古日“名不正,则言不顺”。试图用“名”去纠正已经改变或者正在改变的“实”,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身份辨明,从而维护其以亲亲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名分论的核心是“分”,即“分阶级、分等级,分贫富、分尊卑、分长幼、分男女”。“分”是“别”的开始,“分”的目的是等级化,于是人们的名分就有了“三六九等”之别。在封建宗法家庭中表现为“家长制、男尊女卑、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亲疏有别”。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则,父是一家之长,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以男性为主体的长者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力”对其它成员造成约束,使得家庭成员恪守成规,惟命是从。

封建“家国一体化”的宗法制度下,家是国的缩影,家庭内部的“力”的关系放大到社会层面正是官本位制度的实施,主要表现为对当权者(各级官吏)和比自己职位高的权重者,尊之、贵之、敬之,而对平民百姓或是职位低于自己的人,则是卑之、贱之、鄙视之。这种尊上卑下的社会意识内化于等级化的语言表现形式,外化于等级化的礼仪规范。礼以“别”为标志。礼之别,既指差异,也指尊卑;既指贵贱有等,又指长幼有序,贫富轻重。“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礼记·曲礼上》)。正是出于对这种“权力”的敬畏,尊卑意识代代相传,亘古不变犹如自然轮回。

以上“权力”的大小划分与“礼”是通明关系,为等级观念的滋生和成型提供了温床,为韩国语敬语法外在语言表现形式披上了文明的外衣。这种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社会地位尊尊、亲亲的尊卑观辐射开来,衍生出了对德高学修者、贤能者的尊崇,也扩展到对多金者(占有大量金钱、财富的人)的尊崇与羡慕。这就是儒家学说中的“分”所推崇的力效果。这种“力”就是我们所称道的“权力”和“权利”的游离。

儒家伦理思想以“仁”为本,如果过度强调“分”,会使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倾斜以至于失衡。为此,儒家之“礼”又推出了另一面调和的旗帜:让。为“礼”服务,这正是儒家伦理提倡的“贬己尊人、克己复礼”的交际原则,其主要通过外在的自谦语的表达来体现。《礼记·曲礼》云:“夫礼者,自卑而尊人”,在这样的文化导引之下,即便是帝王官宦、贤能老者,也往往谦以待人,韩国语的敬谦词和敬语法的涌现,无不与“让”文化息息相关。

韩国儒家文化作为韩国语敬语发展的主力军推动着韩国语敬语的发展,在儒家文化的传承中,一些外文化的侵入给韩国儒家传统文化又注入了新的活力。佛教在最初被传人韩国的时候被作为驱灾招福的手段,与氏族神、国土神和鬼神等同等看待,与当时韩民族根深蒂固的思想信仰相融合,具有很大的包容性。韩国高丽时期,常常受到中国辽国、女真国、蒙古国的侵略,常常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为了抗拒外敌的侵略,统治者试图借用超脱自然的外在“佛力”来打退侵略军。因此,佛教在当时具有较强的国家意识和军事性特点。据说战场上的“临战不退”就是圆光法师的教导。韩国将佛教视为一种信仰,人们意识中的佛法力无边,具有通天之效。人们崇拜佛,其实是崇拜“佛力”。关于这种崇拜现象在韩国《标准国语大辞典》中收录的佛教敬语词汇中得到验证。人们迷信佛教,用佛教宣扬的《八关斋经》中记录的“仁(不杀生)、义(不盗窃)、礼(不邪淫)、智(不饮酒)、信(不妄语)”等伦理,来约束自己,倡导止恶修善的德性。这也是儒家文化的一种体现。佛教的传承模式和儒家文化类同,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是祭政一致的传统继承。

二战后,西方文化特别是美国的价值体系全方位地冲击了韩国,基督教在韩国迅猛发展,促进了儒家传统意识的崩溃,基督教精神成了新的整合力量。但是,这种异质文化的全方位冲击并没有改变原有的价值体系基础。儒家的权威主义、名分主义价值倾向依然是韩国社会基本价值体系的主流。韩国近现代时期,在推行权威主义的家族企业中,“分”力明显高涨。企业内部上、下等级分明,下级服从上级。形成以权威为核心的向心力。这种向心力把内部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一股凝聚力,坚不可摧。推行权威主义的政治体制在经济力量的推动下,也展开了自上而下的全民总动员运动,使国民经济得到了超常规的发展,推动了现代化进程,使得韩国在八九十年代,突飞猛进并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这种“分”力得到政治上的认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入民心,成为韩国传统精神中枢,被传承和发展。这种“分”力,打出“仁”的旗帜,采用“礼”和“让”的形式,对外宽容地接受外来文化,将基督教精神和儒家精神相融合,兼收并蓄;对内用敬谦语和儒家文化的礼仪来规约人们的语言和行为方式。这正是韩国儒家文化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下,依然具有持久力,韩国敬谦语经久不衰的内在动因。

随着社会变迁,具有韩国特色的儒学“分”力,在各种外力的影响下,逐渐丧失了过去灿烂的业绩和影响力,但是这种通“礼”的“分”力,不会仅仅因为时代性的制约而终结,因为它包含着永恒的真理,以超时代的精神为依据,从意识内涵到外在行为和社会结构等各个方面,发挥其恒常的影响,以崭新的精神放射光芒。

三、结论

韩民族的尊卑观念起源于对“力”的崇拜,这种“力”最初是一种巫术学说中“超自然力”。后来,随着私有制产生,被儒学名分说解释为“分”力,日渐被整合为通达“礼”和“理”的“合力”。这种“力”是政治力,也是经济力,更是精神力;这种“力”表现为一种“礼”,包括巫术礼,行为礼,话语礼;这种“力”内涵是一种“理”,包括儒学理、宗教理、科学理。韩国语敬语法正是在这种“力”的驱动下,产生、发展、繁荣。这种“力”具有时代特征,不同时期,“力”的内涵也有差异。韩国语敬语法受这种“力”的制约,又通过“礼”行为来表现。因此,不同内涵下的“力”驱动,所表现的“礼”行为规范和敬语形式存在着差异。这种“力”是政治力和经济力的表现形式。体现这种“力”的韩国语敬语表现形式随着历史环境的变迁和话语环境的改变不断地发生变化。鉴于此,当我们对韩国语敬语法进行分析的时候,首先要对作用于敬语的“力”驱动,进行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