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公示语的语用预设研究——以交通警示语为例

2016-01-28 08:19:55周灵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周灵

(华东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南昌330013)

汉语公示语的语用预设研究——以交通警示语为例

周灵

(华东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南昌330013)

摘要:从语用预设的角度分析交通警示语,说明叙述动词、状态变化动词、强隐涵动词、关系动词等预设触发语和评价性词汇能触发显性和隐性语用预设。在交通警示语中,通过策略性使用语用预设可以实现吸引公众注意力、增强说服力和委婉地实现提醒或警告的功能。

关键词:汉语公示语;语用预设;语用功能

中图分类号:H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5)08-0129-02

doi:10.3969/j.issn.1001-7836.2015.08.058

收稿日期:2015-05-13

作者简介:周灵(1980—),女,江西南昌人,讲师,从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

引言

交通警示语属于社会管理用语范畴,是公安管理部门为配合交通安全、交通管理工作而制作的宣传警示句、标语和口号[1]。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在道路、车辆、关卡等交通要塞张贴交通警示语,向社会宣传交通法规、警示交通安全、维持交通秩序。例如:

(1)交通安全勿侥幸,违章行驶要人命

(2)闯红灯闯性命,绿灯行保太平

(3)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给他人让路,为自己着想

不难看出,交通警示语具有言简意赅、一目了然的特点。从功能上看,交通警示语可以用来规劝公众遵守交通秩序(如例1),提醒安全隐患(如例2,3),弘扬社会的良好风尚(如例4)。

1 语用预设

最早提出语用预设问题的主要是Keenan、Kartunan和Stalnaker。Keenan把语用预设作为话语的社会合适性所要求满足的条件[2]。Stalnaker从语用和动态的角度来看待预设,认为预设不但与语境有关,而且与发话者有关[3]。……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