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尤
(516000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 广东 惠州)
论高科技时代民商法的创新与实现
何大尤
(516000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 广东 惠州)
民商法是维护人们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典,在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前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中,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民商法在这一背景下,也能难以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因而,我国应尽快实现民商法的创新,使其更加符合当前时代发展要求,为人们营造稳定生活环境。本文就高科技时代民商法的创新与实现进行了研究分析。
高科技时代;民商法;创新;实现
高科技时代的来临,转变了人们原有的生活、工作方式,工作效率和质量得以提升,人们的生活也更加便捷。而与此同时,高科技时代也给民商法带来了新的挑战,民商法必须尽快实现创新,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以适应高速发展的高科技时代,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1.价值体系方面的创新要求
传统的民商法中,安全具备一定的价值和特定的属性[1]。例如传统交易过程中,安全主要包含信用安全、支付安全等,双方交易中对对方信息的获取并不足以威胁到交易的安全性,也不会存在信息安全等安全问题。而高科技时代下,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则相对较低。借助于网络的交易,会受计算机本身漏洞、互联网开放性特征等的影响,出现数据流失、交易对象身份不真实等情况,给一席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导致交易数据被随意篡改,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是给交易对象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