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一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6
浅析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途径
张天一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6
争议源于交流,也最终会被交流所化解。自我国加入WTO以来,与各种之间的经济贸易交流越来越多,相关的国际商事争议、纠纷也越来越多[1]。如何科学、有效、及时的处理与各国之间的贸易纠纷,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能否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本文就“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途径”相关课题展开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各国之前的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经济贸易联系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纠纷数量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复杂。但是如果按贸易争议双方的资格[2]来划分,国际商事争议基本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三大种类:
(一)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主要是关于两国之间的贸易协定履约情况的争议。这种国际商事争议、纠纷只能交由WTO(世界贸易组织)来解决[3]。
(二)国与它国国民之间的贸易纠纷,这类纠纷基本是它国国民在纠纷国的投资出现了与纠纷国家政府之间的商事争端。这类纠纷有专门的争议解决机构,即国际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4]。
(三)不同的贸易自然人之间的贸易纠纷。这类纠纷的形式多样,是国际商事争议中的主要部分,主要是由于不同的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侵权或者履约问题而产生的争议。
不同形式的国际商事争议、纠纷,具有不同的纠纷内容,其解决途径也多种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