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彩萍
(廊坊师范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明孝宗实录》人名记载错误举正
程彩萍
(廊坊师范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由内阁首辅李东阳、吏部侍郎焦芳等负责编修的《明孝宗实录》凡224卷,正德元年始修,四年撰成,共耗时3年。该书按时间顺序记载了明孝宗在位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民族关系等各个方面、且十分详细的史料,是后世人们藉以了解和研究弘治时期的最重要资料。然而本书只有抄本传世,以致出现了不少讹、脱、衍、倒等文字错误,加之《明孝宗实录》在编纂过程中的体例及总裁的个人意志等原因,亦产生了一些误失。众所周知,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但人名的误载则会极大的影响人们对该段历史的认识,故笔者拟以《明孝宗实录》中出现的人名错误及致误之由进行辨证,以期人们可以更为客观地认识与使用该书。当然,囿于能力,文章中亦难免会有不足,尚祈方家批评、指正!
以下按照错误类型,分别对《明孝宗实录》中的十处人名错误进行了订正。其加浓字体为订正的出处及对象,其出处为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校印本《明孝宗实录》中的页码及行数。
其一、音同而误,指人名姓氏中因某字与其他字发音相同而误写。
1.卷7页12上行2 致仕佥事张懋
本卷甲子条记载御史姜洪推荐“佥事章懋”,《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一十六成化九年五月壬辰条记曰,“升南京大理寺左评事章懋为福建按察司佥事”,[1](p2242)《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七十五弘治十四年六月壬午条云:“起福建按察司致仕佥事章懋为南京国子监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