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如何协调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2016-02-04 11:31郑德芸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7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旅游业文物

郑德芸

(重庆市巫溪县文物管理所,重庆 405800)

浅论如何协调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郑德芸

(重庆市巫溪县文物管理所,重庆 405800)

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本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然而现实中因为保护意识薄弱、经费短缺、宣传不足等因素的不良影响,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呈现出一定的矛盾。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通过多种措施,在发展文化旅游的同时使文物资源得到持久的保护和传承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发展旅游;文物保护;协调关系

文物是漫长的人类社会历史演进过程中留下的遗物或遗迹,堪称人类社会最宝贵的文化财富。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和人们对历史古迹的深入开发,越来越多的文物呈现在大众视野中。文物作为一种重要而独特的旅游资源满足了人们对于探古求知的强烈愿望。不过,面对人们日益高涨的文化旅游热,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文物资源在开发利用的同时也遭到了严重且不可逆转的损毁和破坏。因而,如何协调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既能实现文物作为一项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同时也能使文物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趋向科学可持续发展,这是本文旨在研究的论题,也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相互关系

文物作为一种独具魅力的文化资源成为很多省市和地区发展旅游业的支撑。一方面,文化旅游已然成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同时又反哺和带动着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两者的关系呈现出互相促进的关系。

(一)发展旅游可以实现文物的经济文化价值

文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载体,它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绚烂多彩的历史文明,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因此,各地在发展旅游业的时候势必着眼于此,通过发展文化旅游深入挖掘文物中所包孕的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可以说,各地发展文化旅游对于向人们展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彰显文物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仅如此,只有通过旅游开发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文物资源作为文化财富的经济价值。作为一项朝阳产业,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已然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稳步增长的引擎,成为人们增收的主要经济来源。

(二)文物保护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物资源从其自身属性来看,它作为一种非可再生资源对于人类而言是独一无二的和不可再生的。如果一味追求眼前经济效益的增长,忽视了文物的承载力和实际损耗,它一旦遭到损毁和破坏便很难复原,势必会使旅游业的发展受到重创。因此,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也应该重视对文物的修葺和保护。只有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力度,加大对文物保护的人力物力投入,这样才能缓解文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降低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对文物造成的破坏。只有文物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才能延长其使用寿命和时间,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旅游业的经济效益,促进旅游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存在的矛盾

尽管人们认识到发展旅游和文物保护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然而在现实中为了片面追逐经济效益,很多地区往往只注重于对文物资源的单向开发而忽视了对文物的保护工作,使文物保护沦为空谈和口号。

(一)文物保护意识滞后

在发展文化旅游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缺乏对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关系的正确认识,往往带着先开发后保护的观念,为了短期内实现经济效益而大肆开展商业开发。他们完全忽视了开发利用实际上也是对文物的破坏行为,加之缺乏必要的文物开发和保护知识以及专业人员,那么这样缺乏保护的开发将是一种“竭泽而渔”式的毁灭。此外,有些旅游景点的领导和干部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工作;还有些人甚至把文物保护视为是发展文化旅游的负担,削减文物保护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薄弱滞后的文物保护意识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规范开展。

(二)维修管理经费短缺

长久以来,文物保护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我国文物保护法中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落实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责任”的原则,对于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该将文物保护置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其所产生的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中。不过,在一些欠发达的偏远地区,政府财政支出难以负担文物修缮和保护费用,经费的严重不足已然构成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最大瓶颈。尽管一些相关民间团体和基金会也积极伸出了援助之手,但是这些经费对于庞大的文物保护开支来说也是杯水车薪。鉴于此,保护经费的短缺和不足成为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限制性因素,严重阻碍了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文物保护宣传不够

很多游客缺乏对文物属性和价值的正确认识,在观览的过程中存在着对文物肆意攀登践踏、触碰把玩、涂鸦雕刻不良行为。面对游客的破坏,景区或相关部门往往缺乏有针对性文化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仅有的宣传手段大多是规章制度、文明标语等静态宣传,这些宣传栏的作用收效甚微,很难对游客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规约的作用。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和进步,网络、微博、微信等越来越多的媒介平台走入了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咨询的重要平台。如果文物保护工作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宣传形式上,不能全方位的借助于媒体展开动态传播,那么这样的宣传教育终究要流于形式。

三、协调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措施

如何协调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实现二者的长期互利共赢。为了实现这样的效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落实科学可持续发展策略

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仅适用于经济建设和发展,同样适用于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工作。保护文物资源是历史赐予我们的崇高使命,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造福后人的千秋功业。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下才能处理好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也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才能制定出一条发展文化旅游的科学可持续规划。发展才是硬道理,加强对文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势必会带动区域经济的稳定增长;保护更是重中之重,文物保护有利于旅游业持续稳定发展。只有把握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才能为工作的开展指明正确的方向。

(二)加大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

尽管我国文物法对于文物保护的经费来源和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全国仍有很多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仍面临着较大的经费缺口,这致使很多宝贵的文物古迹在遭受自然腐蚀和人为破坏后不能得到及时的修缮。面对此困境,不仅要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文物保护事业的保护力度,同时还应该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在国外文物保护工作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很多人都积极主动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形成了以社会资本资助文物保护的氛围,甚至很多企业无偿捐赠这项事业。文物资源是全人类共有的文化财富,文物保护不仅是政府的工作,也是企业和公民的一份责任。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研究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以多重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保工作。

(三)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有效抵制和制止人们对文物进一步的破坏,相关文物部门应该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保护文物,文明游览”的文保意识。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公共媒体传播公益广告,或是在文物旅游景点印发公益宣传材料展开对公众的教育。此外,还应当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对社会公众进行保护文物及其环境的宣传和教育。只有不断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才能为文物保护事业夯实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结束语

文化旅游的大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文物资源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但是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以及人为的损毁破坏又使弥足珍贵的文物资源不堪重负。因而如何协调发展旅游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开发利用和维修保护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此,笔者认为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充分调动公民保护文物的责任意识,从而使文物资源得到持久的保护和传承。

[1]李慧莲.如何有效协调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J].旅游管理研究,2014(7):27-30.

[2]何志明.论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以须弥山石窟景区为例[J].旅游与规划,2011(22):60-61.

[3]刘猛.试论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的关系[J].时代教育,2006(12):180.

K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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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芸(1964-),女,重庆巫溪人,大专,重庆市巫溪县文物管理所,文博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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