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示范先行,推动北斗产业化进程

2016-02-05 08:01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张建通王洵李晶刘建
卫星应用 2016年12期
关键词:车载北斗终端

● 文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张建通 王洵 李晶 刘建

交通运输行业示范先行,推动北斗产业化进程

● 文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张建通 王洵 李晶 刘建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行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从事道路运输行业的企业、个人及运输车辆数量迅速增加。随之而来的道路运输事故也在行业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的面前愈发凸显。道路运输车辆,特别是以“两客一危”为代表的重点营运车辆承担着大量人员、物资运输的重要使命,同时由于重点营运车辆的特殊性,其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往往也会造成巨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卫星定位系统作为一种能够提供全天时、全天候动态定位、测速功能的技术手段,如何将其与道路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相结合,让其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方面发挥作用成为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关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1年3月21日,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正式立项。建设内容包括四项应用系统建设、11项支撑平台建设、北斗兼容终端应用推广以及相应标准政策制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北斗兼容终端应用推广工作在天津、安徽、宁夏、贵州、湖南、江苏、河北、陕西等九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示范。

2013年7月16日,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对该项目部级系统建设组织了交工验收会,项目投入试运行。

2015年4月29日,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对该项目部级系统建设组织了交付验收会。验收专家组认为项目建设达到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交付验收。

截至目前,全国道路运输领域已经累计应用推广北斗兼容终端超过380万套,超额完成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二、项目进展

示范工程包括系统开发建设和终端应用推广,根据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统一开发、复制推广”原则,交通运输部、各有关司局、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及各示范省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群策群力,利用各自不同的方式,从政策、标准、技术、实施等多方面发力,努力确保了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也让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得以长期延续。

1.开展顶层设计,指导系统开发

为完善示范工程系统建设顶层设计,协调各参与单位共同开展工作,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根据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确立了示范工程实施协调会制度,定期组织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领导、各示范省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示范工程负责人以及各行业领域专家等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人员,通过会议形式,共同针对示范工程建设进展、存在问题以及后续工作计划进行探讨,对各应用系统平台设计思路进行评审。

2.择优选型、标准先行

推广应用北斗兼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是此次示范工程建设的重点,由于北斗兼容定位方式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终端领域应用较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对本次示范工程中应用的车载终端及卫星定位模块分别进行招标。在我国,如此大规模、多区域应用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尚属首次。

根据北斗系统特点及重点运输车辆特性,在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招标技术要求中增加了包括北斗信息采集、双模定位模块升级等多项功能指标,并将其作为终端招标评分加分项目,同时要求投标终端必须至少满足上述标准要求,否则取消投标资格。确保了中标终端在完全满足当前交通运输行业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为从业人员提供附加服务。

在进行车载终端招标工作前,首先对终端检测机构进行了比选。要求有意愿承担此次终端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提交其详细资质、软硬件设施情况及检测能力,并要求检测机构根据本次招标情况,制定符合北斗车载终端各项功能、性能检测的详细检测方案。

3.出台配套政策,加快工程建设

2012年12月27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提供亚太区域服务。与此同时,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也已经进入主要建设阶段,终端安装推广等重要工作立即展开。为了进一步加快示范工程建设实施进度,交通运输部在2012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参与单位切实加快应用系统建设以及北斗车载终端安装推广进度。

在北斗车载终端部分,自2013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

▲ 工程师正在安装北斗兼容终端

▲ 召开北斗终端安装应用培训会

4.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新兴市场

随着示范工程建设脚步的加快和北斗终端应用推广工作的正式开展,越来越多的原GPS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厂家开始在其车载终端产品中加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形成多种类型的北斗兼容型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并投放市场。而此时,交通运输行业仍在使用JT/T794等四项原有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及平台标准规范,在这些规范中,并未对终端的北斗卫星定位相关功能、性能指标进行约束。

另一方面,示范工程虽已经通过合理的招投标及配套检测措施选择了满足各项要求的北斗车载终端型号及相应供应商,但随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发布,在示范工程框架之外以及除九个示范省市外的其他地区也将会有大量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进入道路运输领域市场,如果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将不利于北斗系统在道路运输领域的长久应用,更不利于北斗车载终端这一正在茁壮成长的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交通运输部在原有的JT/ T808、JT/T794两项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了针对北斗车载终端的两项新行业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并在2013年1月23日进行了发布。这两项规范对原有行业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要求的车载终端北斗卫星定位相关功能、性能指标进行了明确要求。

三、应用效果

通过项目建设,完成了约380万台北斗终端的应用推广工作,取得了北斗系统民用领域应用推广的最好成绩。通过本项目的带动,已经有300多家终端企业进入北斗产业领域,创造产值超过2亿多元。交通运输行业采购了市场上85%以上的北斗终端,有效刺激了北斗终端的规模生产、应用,进而促使北斗终端及芯片价格大幅下降,有力推动了北斗产业化进程。

1.北斗终端应用数量继续稳步增长

2014年,伴随着道路营运车辆数量的递增、原有车载终端的更新换代,以及示范工程对北斗兼容终端相关产业的带动,越来越多的营运车辆选择了安装和应用北斗兼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同时,北斗终端安装推广范围不再局限于示范工程原定的九个示范省份,全国各省份安装北斗终端的道路营运车辆数量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增长。

根据示范工程 “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范围内安装应用的北斗兼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数量首次突破了50万大关,并仍然以较高的速度保持着增长势头。截至2015年11月,全国货运平台入网车辆中安装应用北斗终端的车辆总数已经超过210万辆,这一数字已远远超出了示范工程的建设目标。

2.应用北斗已经成为行业常态

2011年,示范工程启动建设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或行业监管部门人员还可能抱有这样的疑问:安装北斗兼容终端会对正常的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产生什么影响?北斗兼容终端与以前使用的GPS定位终端有什么区别?

如今,已经没有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这是因为使用北斗兼容卫星定位终端开展道路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已经成为被行业广泛接纳和采用的常态化、标准化工作方式。这一变化可以从交通运输部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标准符合性审查公告情况中明显发现:在2011年示范工程刚刚投入建设时,第一批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并进行公告的卫星定位终端中仅有2款支持北斗定位模式;而在2015年7月公示的第12批终端之中,全部21款终端均支持北斗兼容卫星定位模式,没有一款采用纯GPS定位模式。

在示范工程的带动之下,市场已经做出了自身的选择:道路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领域已完全被北斗兼容终端所占领,纯GPS终端早已难觅踪迹。

3.产业化进程显著加快

示范工程给北斗产业带来的不仅仅是终端应用数量的增加,更是引起“量变到质变”的重要催化剂。随着道路运输市场中采购的北斗终端数量不断上升,整个北斗产业链也从中获益。最直观的现象,是在示范工程建设期间,北斗芯片、模块、终端的价格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参与北斗相关产业的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2011年示范工程启动北斗兼容终端入围招标时,各款入围终端单价均超过2000元,而在4年后,市场上低于千元的北斗兼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比比皆是;示范工程启动时,参与北斗兼容终端招投标的终端企业仅有21家,而在4年后,已经有超过200家企业投身于北斗终端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北斗终端应用规模的扩大同时也带动了芯片、板卡的技术进步,当前在道路运输领域应用的北斗兼容设备,其定位精度、接收灵敏度、定位时间等技术指标均获得提升,与使用纯GPS定位方式的同类产品相比,各项指标均不逊色。

4.应用系统持续发挥作用

示范工程建设的四大应用系统在建设完成后均立即投入了业务使用,这些应用系统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出了应有作用,与示范工程推广的北斗兼容终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相关政策相互结合,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供的信息化的有力支撑。

示范工程建设的“重点运输运营车辆日常运营规范性监管系统”在原有联网联控系统的基础上,深度结合道路运输领域的新需求,形成了包含车辆动态监控、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各地分支平台考核管理等重要功能在内的信息化系统,其中入网车辆已经达到400万辆,在全球所有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中具有首位,系统根据实时数据定期生成的车辆入网、平台在线率统计报告已经成为交通运输部掌握各省份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经过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目前已经形成“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这一平台极大的改善了我国货运车辆原先的零散状况,将全国货运车辆数据统合集中,为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货运企业提供了有效的车辆监控管理手段,为提升道路货运车辆安全运营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该平台已经不仅仅作为货运车辆动态监管工具,而是将货运车辆审验等业务功能同时整合其中,成为面向全国广大货运车辆的管理服务综合业务系统,同时仍在不断拓展功能应用。

▲ 全国货运平台提供的车辆监管功能

“道路运输区域联网执法示范系统”充分参照了各地道路运输执法形式,结合我国道路运输执法相关各项法律法规,系统功能涵盖执法过程中的稽查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争议解决、档案管理等具体业务点,为每项执法业务的办理提供了一套规范、完整的信息化办理流程,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为各项现场执法工作生成规范的笔录文书。系统上线运行后,有效的提升了道路运输执法工作的规范程度和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了执法效率,收到一线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的广泛好评。

“重点运输过程运行数据分析系统”从其他各大应用系统及支撑平台中实时采集各类数据,针对不同的业务场景计算统计各类数据,并生成直观的报告和报表,客观、真实、及时的向交通运输部进行反馈。在部分涉及道路营运车辆的特殊事件处理过程中,该系统生成的情况报告为领导分析和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也为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了准确高效的信息来源。

▲ 道路运输区域联网执法示范系统主界面

四、总结及展望

作为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中第一个启动实施的应用示范工程,由于没有先例可循,在示范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之中,重点运输示范工程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服务于交通运输重点民生工程是发挥北斗优势的保障

工程建设初期,GPS在道路运输领域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领域占有优势,工程实施存在巨大困难。面对困难,坚持“建平台、采数据、强服务”的原则,创造性的解决了全国所有地区道路营运车辆的动态数据的采集、传输及行业应用等技术问题,为示范工程北斗终端的应用推广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于工程建设者而言,为北斗推广所做的配套系统平台建设、标准体系研究等工作,恰恰是满足了交通运输行业内的迫切需求,结合北斗系统服务特点,高效完成了相关工作。

2.行业政策和标准对北斗应用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交通运输部在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标准对推进示范工程建设进展、推动北斗终端的安装工作起到了巨大作用。北斗系统作为一项较新的技术,如能够在其于某领域应用的最初开拓期内,辅以相关政策的支持,帮助其在应用初期拓展道路,在行业通过应用加深了对北斗系统的了解和认知。等到产业发展成熟后,再由市场自然接手,形成从政策推动到市场推动的良性过渡,必然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注重长期发挥作用,提升北斗综合应用效益

工程结束后,“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已经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必备的基本工具。入网的车辆量、人员数量持续增长,功能仍在不断拓展。基于这个平台,相关的系统也相继建设完成,共享道路运输基础数据和动态监管数据,比如“道路运输跨区域联网执法系统”,有效的提升了道路运输执法工作的规范程度和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了执法效率,受到一线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的广泛好评。

“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建设已经圆满完成,但交通运输行业应用推广北斗系统的步伐仍在迈进。交通运输行业仍将做好北斗民用的排头兵、先锋队,切实履行北斗民用用户代表的责任。拥有着北斗最大的行业用户群体,交通运输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更可靠的北斗信息服务。通过持续不断的推动北斗系统在行业内各个方面的应用,实现“推广北斗、惠及交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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