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的法学教学及其“微”特色*

2016-02-05 08:52:50邱珊珊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



公安院校的法学教学及其“微”特色*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2015年计划项目《微时代语境下法学课堂教学模式的变革——基于大学生微生活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01510329025Y)。

邱珊珊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12

摘要: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和谐社会对于法律的期许越来越高,对优秀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是日益渐长。同样,对于公安院校法学课堂教学模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本科教育的普及化,法学难免有素质化教育的倾向。若要长久有效地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一定要防止法学教育模式上素质化对职业化的侵蚀。回观当下的本科法学教育,传统的教学模式并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对于知识的需求,更难培养一批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法科生,因此很有必要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网络生活习惯,为其营造一个更好的掌握知识和提升专业素养的方式平台。

关键词:法学教育;当代大学生;网络时代;课堂教育改革

公安院校有其特殊的办学特色与教育规律,为了培养符合公安机关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法学课堂教学的改革正在江苏警官学院以及其他兄弟院校如火如荼地展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当代大学生获取知识渠道的“微变化”,使传统法学课堂教学模式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法学教学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对于知识的需求,更难培养一批符合法治社会需求的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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