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新疆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做法
李菊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新疆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后,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编制和实施期间,积极组织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信息化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新疆水土保持“两区”划分。介绍了新疆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编制情况,以及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为契机,参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方式,建立和完善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积极主动争取区人大和区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区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对照水土保持法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技术大纲》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集中精力启动了新疆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的修编工作。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全国规划》)批复实施后,自治区水利厅主动衔接,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并在贯彻落实《全国规划》方面取得了成效,使新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入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
1规划编制情况
(1)修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新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