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转变职能 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实现优质高效发展
——在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02-08 12:46
专利代理 2016年2期
关键词:代理人代理专利

贺 化

解放思想 转变职能 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实现优质高效发展
——在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贺 化★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专利代理管理工作,深入分析专利代理行业未来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实现专利代理行业优质高效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研究部署未来两年的重点工作,努力开创专利代理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十二五”时期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专利代理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完成作出了贡献,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二五”时期,专利代理行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数超过2.7万人,执业专利代理人超过1.2万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近10万人,专利代理专业人员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专利代理人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涌现出一批有能力提供高端服务和国际化服务的人才,共评选出行业高层次人才190人,领军人才42人,取得诉讼资格的专利代理人超过1600人。

“十二五”时期,专利代理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在我国专利申请量持续高速增长的形势下,专利申请代理量同步迅速增长,全国平均代理率稳定在65%左右。专利申请、复审以及无效代理等核心业务的服务质量得到稳步提升,通过代理机构提出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明显下降,创新主体对各地区专利代理服务的满意度平均达到90%以上。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提供专利预警、分析、许可和专利诉讼等服务的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国际化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开展PCT申请业务的机构数量超过400家,超过30家机构在境外设有办事机构。

“十二五”时期,专利代理管理能力显著增强。专利代理行政审批制度实现改革,审批流程逐步优化,市场活力被进一步激发。全国新增专利代理机构476家,总数达到1256家,新增分支机构472家,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服务资源全覆盖,形成一批具备一定规模、服务能力高、服务意识强、信誉良好和效益显著的专利代理机构,行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20亿元。行业信息公示制度初步运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基本建立,诚信平台建设取得实效。行业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机构服务规范基本建立,通过综合实力评价活动共评选出星级专利代理机构169家、星级专利代理人393人。

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全面规划行业发展

积极推动专利代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紧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专利代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完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修订。完成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起草工作。印发《关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北京、浙江、安徽等省市将支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北京、江西、福建等省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地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天津、山东、江苏等十二省市开展促进行业加快发展试点工作,各地充分利用试点政策开展专项工作扩大行业规模,共有663名考生和55家专利代理机构受惠于该项政策。北京、广东、山东等九省市开展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有效提升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水平。天津、河北、黑龙江等省市出台促进本地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资金、人力、税收等方面为行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推进行业规范建设,重点提升服务能力

研究制定《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着力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河南、吉林、山东等省制定本地专利代理服务规范或标准并推动宣传贯彻。各地通过专利代理行业综合实力评价活动和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工作引导专利代理机构提供规范优质服务。江苏、湖南、广东等省开展优秀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北京、陕西、湖北等省市进行了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评选,促进了本地专利代理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通过多种措施引导专利代理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四川、内蒙古、海南等省以知识产权托管或服务对接为平台,采取派遣知识产权顾问、特派员或协理员、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等多种方式,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参与专利挖掘、专利分析、质押融资、企业贯标等工作。北京、江苏、河南等省市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试点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开展行政审批清整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流程。各地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行政审批和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

取消年检制度,建立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和异常经营名录及严重违法名单制度,逐步形成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发布《专利代理行政执法规程》,规范行业监管执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对各种违法失信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十二五”期间,全国共立案受理各类举报投诉86件,作出撤销3家专利代理机构、撤销1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吊销1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通报批评4家专利代理机构、警告13家专利代理机构的决定。广东、重庆、陕西等省市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黑代理”依法进行了专项查处。

各地采取不同方式加大专利代理行业宣传力度,山西、甘肃、青海等省结合地方特点,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构建立体宣传网络。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扩大《专利代理》杂志发放范围,北京、广东等省市编制《专利代理年报》,有效宣传了专利代理行业,提升了行业的影响力。

(四)稳步推进人才建设,持续加大培训力度

进一步改革完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十二五”期间报名和通过人数大幅增长,允许台湾考生报名考试,共有313名港澳台地区考生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扩大考试报考范围,允许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参加考试。实现计算机化考试改革,优化考试流程,提高考试安全性和便利性。各地积极配合开展考试和培训工作,全国考点数量由“十一五”末的15个增长到24个。陕西、湖北、广西等省配套专项资金,加大考试报名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方式,江苏、山东、云南等省举办中长期脱产考前培训班,吸引和促进优秀人才进入行业。

积极支持引导高等院校探索专利代理实务人才学历教育新途径。与同济大学合作开展的“卓越专利代理人”项目形成特色,内蒙古、重庆、辽宁等省市积极探索与当地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办学,开展复合型专利代理人才的高校学历教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实务技能培训体系,在各地和中华全国代理人协会的共同配合下,编写培训教材,建立完善师资队伍,在17个省市共举办70期培训班,完成专利代理实务技能全员轮训。各地有针对性开展专利诉讼、专利分析、专利布局、企业专利战略、预警分析、海外维权、认证贯标等能力提升培训,累计举办超过300个培训班,有效地提升了专利代理人的综合能力。

(五)推进行业国际交流,促进境内外业务合作

进一步深化对外交流,行业代表积极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大会、中欧合作国际研讨会、FICPI、AIPPI、全球知识产权从业者协会网络峰会等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和会议。天津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参加“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京津冀用户研讨会”,与东盟各国知识产权专家进行交流。山东搭建鲁港知识产权服务交流合作平台,组织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赴台湾地区参加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广东通过本地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专利代理机构赴香港地区参加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

(六)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提升自律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监督。进一步完善行业规章制度、修订并推行《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开展多层次的专利代理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对专利代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动专利代理质量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提升协会服务水平,完善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管理制度、建立行业执业保险制度、开展行业税收制度研究、编写专利代理培训系列教材、建立专利代理培训师资队伍、建立网络远程培训模式、全面推广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强行业宣传和文化建设和协会自身建设,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快速发展。

五年来,我们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发展规划,理清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在专利代理管理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尽管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收获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和满足创新主体多样化的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人员和机构整体规模仍显不足,行业资源过于集中;服务质量尤其是专利申请代理等核心业务的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领域亟待大力拓展;人才结构不够合理,国际型和复合型高端人才仍然缺乏,培训体系还需健全;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仍需完善,行业自律亟待加强,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仍然存在。

二、在新形势下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在“十三五”时期实现优质高效发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发布了《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指明了努力方向。这是专利代理行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思路的同时,紧密联系实际,统筹谋划好推动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一)认清“十三五”时期行业面临的新形势

“十三五”时期,专利代理行业面临的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事业迎来重大战略机遇。“十三五”时期,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也将转入重点突破阶段,知识产权事业迎来重大战略机遇,将迈入加快发展的新时期。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提升专业化、国际化的服务能力,改善管理体制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实现行业优质高效发展,才能够充分起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保障各个战略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知识产权服务的市场前景将更为广阔。“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努力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将达到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在知识产权保护全面从严的情况下,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度势必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综合效益也将充分显现。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将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将实现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当前,我国已经累积了大量知识产权,特别是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持续快速增加,未来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和产业化需求必将迅猛增长。创新主体对于知识产权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的需求将全面增长,知识产权服务的市场前景将更为广阔,专利代理机构在其中大有可为。

三是产业国际化要求更为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国产业正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姿态“走出去”,外向型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意识明显提升,但仍普遍处在“虽有知识产权布局,但有用筹码少、海外风险大”的状态,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产业在融入全球经济背景下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造成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处在不利地位一个主要原因是全方位、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的供给不足,“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打造新的外向型产业集群,创新主体对于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国际运营服务的需求将日益旺盛。专利代理行业必须紧跟形势,充分拓展视野、提升能力。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更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推动了政府管理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公平的市场规则和秩序的建立将极大推动专利代理行业的创业、创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五是互联网新业态将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动能。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当前,基于互联网的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的发展正在对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十三五”时期,互联网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势必将进一步深化,新业态与传统业态协同互动发展格局的形成,将有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全链条各环节的深度合作和专业化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将成为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新动能。

“十三五”时期,我国专利代理行业能否在新形势下抓住机遇充分发展,取决于能否应对好来自行业外部和内部的诸多挑战。首先,随着专利制度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升,来自海外服务业同行的竞争压力将逐渐显现;市场吸引力的增加导致相关服务行业和社会资本对于行业关注度的日渐升高,这也对传统业态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其次,从行业内部看,很多机构仍存在“小富即安”的心态,机构规模普遍偏小、整体服务能力不足、高素质人才欠缺的情况预计仍将存在一段时间,行业长期以来积累的管理不规范、退出机制不明确带来的问题或将集中爆发。最后,政府专利代理行政执法能力尚显不足,行业协会的服务水平和自律能力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些问题都将制约行业未来的发展。

(二)把握行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做好“十三五”时期专利代理管理工作,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和地方都有专利代理管理的职责,管理职责一部分体现为准入和监管,更多的则应当体现为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包括了制度、政策、信息、标准、人才各个方面。要将服务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创造环境、提供条件、排忧解难,努力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体系,搭台助力,积极推动专利代理机构满足创新主体的多元化需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和行业自律。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深入推进,要继续聚焦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改革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障碍,积极开展先行先试。要完善专利代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行业监管方式。要有机结合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全力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三是支持拓展领域,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专利代理行业首先要充分夯实专利申请、复审、无效代理等核心业务基础。同时,要努力回应创新主体的多元化需求,积极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推动行业服务不断优化,提升行业国际化水平,努力满足创新主体对于知识产权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的需求。要有长远眼光,积极把握体制改革和规则变化的形势和要求,为“走出去”战略服务,在国家加快服务业发展机遇中明确行业发展的目标,在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中找准行业发展的路径。统筹不同区域、类型、规模的服务资源的数量和布局,保障重点战略、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的服务供给。

四是创新理念,促进新业态和传统业态的协调发展。当前,基于互联网的专利代理新业态的创业、创新气氛浓厚。要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和思路,从保护权利人权益、促进行业全面发展的角度密切关注新业态的发展动向,积极促进新业态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动能。同时,要统筹规划,加速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优化行业区域布局,促使新业态和传统业态的协调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行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期间国家要继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展望“十三五”,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发展前景极其广阔。我们要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针对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科学等突出问题,加强供给侧改革,面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主动融入、有效作为,推动行业实现科学发展,努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专利代理行业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一是人员规模稳步扩大,人才素质全面提高。努力在行业人才建设上取得质和量的突破,完善考试制度和执业后培训体系,充分调动利用人才资源,促进高校专利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全国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数量达到50000人,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25000人,着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国际型专利代理人,建立若干国家专利代理人才培训基地。

二是行业结构逐步优化,发展模式呈现多元化。释放行业内外发展活力,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力争到2020年,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超过1800家,形成一批知名机构。行业结构要与创新主体转型升级的发展形势相适应;行业资源分布与当地发展水平基本相匹配,实现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形成集聚效应。形成不同规模专利代理机构协调发展,与法律、金融等相关服务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三是服务能力和层次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显著增强。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核心业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参与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全面加大,加强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市场、提高效益。提升涉外代理服务能力,加强行业涉外交流和国际参与。力争到2020年,全行业年营业收入超过300亿元,开展代理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机构数量、开设境外办事机构的机构数量取得较大增长。

四是行业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完善行业基础建设,形成科学的监管模式和完备的诚信体系,初步形成统一透明和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业自律作用,扩大行业社会影响。

三、未来两年的工作重点

2016年和2017年是“十三五”的开局时期,也是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起点。全系统要落实好专利代理行业中长期规划,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行业规划,形成政策措施体系

制定实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各地方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谋划,于2016年完成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同时,各地方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提升宏观管理能力,创新工作思路,形成促进本地区行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体系。

(二)加强制度设计,推进行业机制改革

以促进行业发展为目标,以服务创新主体为核心,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进完成《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适应性修改。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在地方性法规中体现专利代理相关内容,出台必要的规范性文件。2016年起在部分省市实施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重点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试点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政策条件,着力提升本地区行业服务力量。推进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教师、企业专利工作者为本单位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三)完善信息披露,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和诚信评价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在现有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建立包含专利代理服务评价信息、惩戒信息以及表彰奖励信息在内的专利代理诚信信息管理体系。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信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满足不同创新主体的多元化需求。推动行业集聚发展、评选品牌机构,加强行业宣传力度。

(四)贯彻服务规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全面开展国家专利代理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将“贯标”工作与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结合推进,2016年形成“贯标”推广机制并开始小规模贯标,2017年全面推进“贯标”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服务标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指导。制定专利代理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启动针对专利申请、复审、无效代理等核心业务的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专利申请质量监测与反馈,建立专利申请文件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支持、引导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开展综合实力评价活动。

(五)加强行政执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完善专利代理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制度,做好惩戒和信息公示工作。积极联合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专利代理市场秩序,制止未经批准从事专利代理活动的非法行为。加强对涉及专利代理的互联网等新业态的数据监测、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

(六)完善考试制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进一步优化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对考试效果进行深度分析。各地方要进一步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和针对性,吸引在读研究生等高素质人才参加考试。各地要制定专利代理人才培训计划。持续开展专利代理实务技能培训工作,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开展执业后继续教育。加大国际型专利代理人才和高端人才的培养力度。

(七)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协会专业能力

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做好协会换届工作,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完善非执业会员制度,探索建立专利代理人职业能力评价和分级制度。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加大培训力度。完善考前培训、执业培训制度,强化师资力量,丰富师资结构,完善课程体系,提高涉外培训内容比重,创新培训模式,重点提升互联网培训的质量。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深入推广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建设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行业动态信息。支持行业协会、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加入国际或地区性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重大问题讨论和国际规则制定。积极推进地方协会的建设力度。

同志们,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专利代理行业正在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发展前景将会越来越广阔。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上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实现优质高效发展,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言人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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