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张占力
社会保障基本原则与智利养老金改革
■编译/张占力
智利1980年对公共养老金进行私有化改革(以下简称“1980年改革”),不仅影响了世界银行养老金政策,也直接诱发了拉美11个国家和部分中东欧国家争相效仿的多米诺效应。但智利养老金私有化改革并非完美无瑕,甚至饱受诟病,为此于2008年又率先发起第二轮改革(以下简称“2008年改革”),为私有化养老金制度“打补丁”。尽管第二次改革成绩颇丰,但仍有一些重大缺陷难以填补。2014年智利设立了养老金总统咨询委员会,以评估改革进展、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2015年9月,评估报告完成,总统委托部长级委员会研究报告并转化为立法行动。本文即以社会保障基本原则为标尺,分别评价智利的两次养老金改革,并介绍评估报告提出的相关建议。
原则一:社会对话 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制度改革时,应在雇员、雇主和政府间进行社会对话,为变革达成最大一致,并使改革过程合法化。
综观1980—2002年间拉美11国公共养老金私有化改革,均未进行社会对话,这易使养老金制度设计及合法性遭到质疑。至于智利,威权政治没有民选国会,政党形同虚设,工会被取缔或受到管束,公开讨论更是无从谈起,养老金私有化由改革者一方促成。2008年改革则不同。2006年总统任命了由15名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征求社会相关人士意见,研究制度缺陷并加以改进,九成建议体现于2008年改革行动中。
2014年设立的养老金总统咨询委员会由来自国内外、意见迥异的24名代表组成,2500名群众通过对话或者听证会渠道发表意见,同时开展民意调查,历时16个月提出了3种整体改革方案以及58个具体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