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玮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杭州 310003)
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障路径选择
徐 玮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杭州 310003)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就业也趋向多样化,自由职业者的数量不断扩大。在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目标以后,自由职业人员作为医疗保障的重要参保对象,其参保情况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障制度能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本文以杭州为例,分析了医疗保障政策、经办服务体系对自由职业者参保路径选择的影响,并提出促进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对策建议。
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障
自由职业者(Self-employed)又称“自雇人士”,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组织,也不向任何雇主承诺从事某种职业。当前,由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就业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自由职业者人群数量在不断扩大,这个群体在每个国家、每个城市、每个乡镇都存在,大体可以占到就业人口的六分之一至四分之一。自由职业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已直接影响到我国“全民医保”的数量和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说,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自由职业者,虽然并非单位职工,也是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