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编办
福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
●福建省编办
近年来,福建省重点在城市管理、海洋渔业、交通和市场监管四个领域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改革中,既有中央要求的“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进行了创新。
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减少了执法机构,从源头上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推行综合执法。在城市管理方面,在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近半数县(市、区)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整合了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应急管理等职责,通过省政府授权的方式,统一交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在交通方面,将全省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政、航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六个方面的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统一交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省里设交通综合执法总队,设区市及四大港口、高速公路设执法支队,县(市、区)设执法大队。在海洋渔业方面,整合了渔港监督局、渔业船舶检验局等8家执法单位承担的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渔业无线电管理、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维护等职责,共涉及63部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履行133项执法项目。省里设海洋渔业执法总队,下辖3个直属支队。在市场监管方面,全省有2个设区市和66个县(市、区)整合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职能和机构,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局,下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