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GDP时代,如何追求政绩

2016-02-12 18:37路大虎
中国共青团 2016年9期
关键词:政绩干事党员干部

文 | 路大虎

后GDP时代,如何追求政绩

文 | 路大虎

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 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

──《之江新语》

古罗马皇帝哈德良手下有一位将军,长年跟随皇帝征战。一天,这位将军来到哈德良面前,说他想要更高的职位。皇帝问他理由何在,他说:“我作战经验丰富,最少参加过十次重大战役。”哈德良指着周围的战驴说:“亲爱的将军,你看这些驴子,它们至少参加过二十次战役。”

哈德良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将军没有立下战功,所付出的一切都只能算是苦劳──如同驴子所做的一样。光有苦劳,没有功绩,就无法晋升。可见,在哈德良眼里,从战绩方面考量的话,那位请求升职的将领是不及格的。

做事必须以结果说话。带兵打仗要拿出战绩,为官从政要拿出政绩。没有政绩,苦劳基本上没有意义。

然而当前,我们个别党员干部缺乏追求政绩的意识,表现为:极其功利地看待自己的职业,看到有回报就努力点、多干点,看到没有报酬或报酬少就不干事、敷衍干事;把政绩当成个人物品,抱有“我不追求升官,所以工作应付应付,过得去就可以”的想法。

在“八项规定”出台,中央反腐败、整顿作风的力度加强后,这类没有政绩意识的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得更加萎靡了。有的发出“为官不易”的感叹,觉得当公务员“干得多,挣得少”“越来越没意思了”,有的甚至觉得现在官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可谓“官不聊生”。一名想干事、想做出政绩的党员干部,绝不会视党中央关于转作风的各种要求为“紧箍咒”,而是把它们当作提醒自己守住底线、坚持原则、不违法乱纪的金科玉律,严格遵守之。所以说,“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此类感叹,实际上是没有“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责任心的表现,是不想干事的直接反应。习近平在其所著《之江新语》中写有这么一番话:“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官必须追求政绩,没有政绩就等于交白卷,难以向党和人民交代。那么,党员干部如何树立追求政绩的意识?

首先,党员干部要有正确的职业观。

虽说如今“官”也是一种职业,但它与其他职业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即为官之本在于“造福于民”。这个根本决定了为官者必须做出有利于民的事情来,也就是政绩。对党员干部而言,政绩是证明自己工作合格的唯一指标,无论职位高低,无论想不想升官,都要有干出政绩的激情,努力向老百姓证明你在岗位上是合格的。

其次,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当前,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治国总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布局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同时也给我们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指明了做事的方向、准则。

显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与后GDP时代的发展理念契合。如果说前二十年党员干部在追求政绩的过程中主要面临的是经济问题,那么在今天,“四个全面”涉及的所有社会问题,包括阻碍小康社会达成的拆迁问题、治安问题、失业问题以及与“依法治国”“从严治党”这两项要求有关的法治问题、党内作风问题、反腐败问题等,都是我们干部要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若依旧以GDP为中心,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很难有真正的作为。

习近平在谈到如何考核干部政绩时就曾指出:“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应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在后GDP时代,曾经以环境和老百姓幸福为代价、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流血的GDP”必然转向幸福GDP、绿色GDP。这意味着,以下三种追求政绩的方式是要不得的:第一种是以GDP数据为中心,只顾一时经济增长而不顾长远、全局利益;第二种是爱搞“新官上任三把火”,去到一个新的地方,还没做好地方调研便“施展拳脚”,瞎搞大工程;第三种是“把追名逐利当成追求政绩”,借着招商引资的名义暗中搞权钱交易。以这三种态度去追求政绩的干部并非真正地想干事,只不过一心想着为自己谋名利,如此干出的“政绩”可能不但不利于民,还会有害于民。

党员干部要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正确的方向上干出政绩,必须从“造福于民”这个根本出发,谨遵习近平提出的“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这一标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宗旨,在做事中做到有的放矢、长远规划、全局出发。

其次,党员干部还要警惕三种错误的有关政绩的认识:

一是“只要出政绩,用什么手段、方式不重要”。

当前,我们个别党员干部抱着“唯政绩论”,为了政绩,不顾做事的方法、方式,有的甚至是为了表面的、一时的政绩而不顾民生利益。党员干部要切记:结果固然重要,但过程中用什么手段、方式也须讲究。用不符合党的原则或者不符合科学的方法、手段,那么,即便结果有功劳可言,也必定伴随过错。

二是“政绩可以弥补过错,功臣犯错后可以适当被原谅”。

我们个别党员干部有这样的现象:干成了事,干事的过程也无可挑剔,然而,在干出点政绩之后便飘飘然,对党的纪律不够重视了。做了违反党纪国法的错事后,他们拿曾经的政绩做挡箭牌。这种做法无疑也是要不得的。党员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纪律、法律当成我们的“安全边界”,务必遵守党纪国法。即便曾有功绩,也不要有“功过可以抵消”的念头,抱着这样的念头只会害了自己。

三是“只要任期内出政绩就行,走后留下的烂摊子与我无关”。

我们个别干部为了在任期内出政绩,不顾长远发展,喜欢搞“新官上任三把火”──迎合一部分群众,大搞伤民工程,在获得好名声后“拍屁股走人”,最后留下一堆烂摊子。这些干部把少数群众给他们的一时名誉当成“功劳”,还认为这种“功劳”可以抵消自己的过错以及其他大部分群众的怨声。这不过是无力的自我辩护罢了。笔者在《善谋事》一章中提到,党员干部做事应善于谋划,要有大局意识,以长远眼光来做事,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而不顾长远利益。党员干部应谨记:只有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做到既要出政绩,又能保证政绩“不留遗憾”、不留“烂摊子”,才能算是真正的出政绩、有功劳。

(本文选自《后GDP时代领导干部的12种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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