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 滨
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 梁 滨
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过程中,放和管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各级行政审批机关的法定职责。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需要深入研究。
从改革实践看,事中事后监管仍是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薄弱环节,距离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一是监管职责不明晰。部门之间存在监管职责交叉,部门间对监管职责存在相互推诿问题,导致监管空白,行政成本很高。一些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部门内部监管职责不明确,审批权与监管权不分,有些部门只管审批,没有明确监管机构。有些部门将监管职责擅自转移,违规将监管职责交给下级部门或下属单位实施,但又疏于管理。
二是监管方式陈旧滞后。一种表现是静态式监管。不适应动态监管的需求,始终在“放任”和“管死”之间反复,无法防范“市场失灵”。审批只是对主体资质的静态“一次性认可”,而要规范主体准入后的行为,必须依靠全过程动态监管。另一种表现是被动式监管。政府部门更多的是采用事前把关,如事前承诺、材料审核、门槛设置等方式进行监管,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监管职责。还有一种表现是运动式监管。一些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未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程序和手段都不规范,要么不检查,要么不分情况突击检查,实际监管效果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