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 茜 王刘卫武
(西北大学图书馆 陕西 西安 710127)
图书馆图书加工业务“外包内作”的法律风险探析
(西北大学图书馆 陕西 西安 710127)
目前,许多图书馆将图书加工工作进行了业务外包,为了保证对加工质量的控制,采取了“外包内作”的劳务模式。这种模式在给图书采购加工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图书馆带来了承担雇主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事实用工、代缴社会保险金、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图书馆为避免因“外包内作”带来的法律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利用政府采购的政策手段使书商与其驻馆工作人员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与书商约定承担责任,订立追偿协议;对驻馆工作人员不要行使管理权。
图书馆 外包内作 劳动关系 法律风险
目前,图书馆图书加工业务大多采用外包模式,形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书商派人到馆加工,另一种是由图书馆指定图书加工人员[1]。为了保证加工质量,规模较大的图书馆多采用第一种外包模式,这种模式在业内被称之为“外包内作”(亦称为“外包内干”“外包内做”)。由于驻馆工作人员与书商之间的劳动关系复杂,为书商驻馆工作人员与图书馆产生劳动纠纷埋下了隐患,图书馆很可能会因书商与驻馆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而承担连带责任,在某种情况下甚至要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厘清驻馆工作人员与图书馆之间的劳动关系,对图书馆规避因“外包内作”带来的法律风险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