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珂
(新乡学院图书馆 河南 新乡 453003)
图书馆3D打印服务与版权法研究
秦 珂
(新乡学院图书馆 河南 新乡 453003)
由于立法的滞后,图书馆在3D打印服务中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版权问题,如3D打印数字模型可版权保护的不确定性,立体复制法律地位的模糊性,版权限制政策的不适应性,权利关系的多重与复杂性。完善立法是解决图书馆3D打印服务版权问题的首要举措,其次要发挥图书馆保护版权的主观能动性,包括制定版权政策、开展用户管理、防范责任风险、挖掘有利的法律条件等。
图书馆 3D打印 版权
3D打印技术 (Three Dimensions Printing Technology)是“工业4.0时代”的引擎,但是其重要意义不只是对传统制造业理念、模式与方法的不可逆影响,3D打印技术与图书馆的“嫁接”,拓展与深化了人们对图书馆功能和价值的认识,使图书馆服务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成为推动图书馆创新的工具和驱动力。2014年,美国公共图书馆协会(Public Library Association,简称PLA)、知识产权办公室(Office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olicy,简称OITP)等机构联合发表了《制造的进程:3D打印介绍与公共政策(白皮书)》,指出图书馆应调整角色,尽快适应社会对3D打印的需求[1]。然而,与其他基于新技术的图书馆服务一样,3D打印服务同样未能摆脱版权问题的纠缠。OITP在报告中强调,要注重从版权角度来规范3D打印服务[2]。3D打印服务在我国图书馆界方兴未艾,版权问题会随着服务的推广与深化逐渐凸现,成为横挡在图书馆面前的法律沟壑。
1.13D打印服务渐成为图书馆实践新领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