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兴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北京 100035)
经济新常态下的矿山环境制度供给问题与思考
■ 张 兴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北京 100035)
矿山环境建设既是全面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矿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然而当前全球经济整体乏力,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矿业经济正遭遇难熬的“寒冬”。顺应矿业市场低迷的新周期,有待加强矿山环境制度供给侧改革:(1)健全完善矿山环境法律制度;(2)完善相关配套法规的责任协调机制;(3)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资金管理的规范化;(4)明确矿业权属制度,落实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主体;(5)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问题。
经济新常态;矿山环境;供给侧改革;责任主体;制度建设
矿业开发是经济发展的“先行官”,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因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好的地区大部分地处“资源丰富、生态脆弱”耦合境地,矿区生态环境是“物属”与“人属”的结合,矛盾在这里最易集中和突出。在“生态文明”大背景下,矿山环境问题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突出的短板。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矿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市场环境,矿业已逐渐从野蛮生长时代“大家喜吃的唐憎肉”变为“叫苦不迭”的态势。如何顺应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新形势,惠泽民生,契合矿业市场低迷的新周期,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这既是当前矿政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用制度供给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