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CR2 vs.RDA
——音乐作品统一题名比较研究

2016-02-13 01:40:01王宁宁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6年5期

王宁宁(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

AACR2 vs.RDA
——音乐作品统一题名比较研究

王宁宁(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

以音乐作品为例,比较研究统一题名从AACR2到RDA的变化与发展。通过术语、缩写、表演媒介、数字标识等多方面对比分析,认为统一题名的理念和原则在RDA中得以深入发展。RDA所规定的音乐作品统一题名表达更加具体、限制更少、范围更广、也更加明确。

AACR2;RDA;统一题名;音乐作品

统一题名是一种特定的题名标目形式。AACR2中统一题名的定义为:(1)为编目识别用的一种作品的特定题名;(2)一种特定的题名用以区别不同作品的标目;(3)一种惯用的总题名,用于配置一个著者、一个作曲家或一个团体的多种作品。当作品的各种形式(如版本,译本)以各种题名出现时,统一题名能将一部作品的各类款目集中在一起;当作品的知名题名与所编目文献正题名不同时,统一题名能识别该作品;当两种或多种作品以相同正题名出版时,统一题名能加以区别。[1]

音乐作品具有载体数量众多、改编版本多样等特点。OCLC曾对WorldCat的MARC数据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其中99%的作品有7个及以下的载体,仅有1%的作品有20个及以上的载体。而音乐作品则属于这1%的情况。Allmusic音乐元数据网站的检索结果显示《勃拉姆斯第四交响曲》有13个表演版本。[2]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规范库中斯特拉文斯基的音乐作品《火鸟》组曲有法语、英语等多个语言版本题名。因此,音乐作品的描述与检索需要统一题名来识别内容、集中作品、区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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