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陈矫健
从实践的角度看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陈矫健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组织实施的行政行为,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征地却是从查清土地权属等开始的,并且在征地报批前还要先履行听证、告知等程序,很多地方还实行了“留地政策”。从征地信访来看,这些程序的创新设置不但没有减少征地纷争,反而增加了行政成本产生了社会矛盾,值得反思。
查清拟征收地块的权属看起来容易,实则非常困难。由于我国的土地登记工作基础薄弱,土地权属争议时有发生,而权属争议的解决并非易事,快则一两年,慢则几十年也有,如果拟征收地块出现权属之争或登记有误等情况,要查清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就非常困难了,如果查不清土地的权属,也就意味着征地行为无法报批,而这样的行为在实践工作中时有发生。如:温州蒋家桥旧村改造项目从2003年发布征收公告,因征收地块中的214宗土地出现4宗重复登记行为和14宗权属不清(集体土地登记为国有),直到2012年该征收和供地行为才得以纠正。再如类似公路、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征收土地的可能涉及多个省,如果事先要先查清土地权属才能报批征地的话,很不现实,况且这样的土地权属能查清吗?如果出现土地权属争议的话,是否还要等待土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后才能报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