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彬/文
以服务行政为基础的法治监督模式构想
●张彬*/文
内容摘要: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加速推进,社会各界逐步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开始提倡行政权的服务功能。服务行政的兴起既是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发展的产物,也给行政权的监督体制提出了新的难题。本文通过分析服务行政的基本内涵和特点,结合我国的监督体制,对完善我国依法行政的监督体制提出合理建议,以期推动建立以服务行政为基础的法治监督模式。
关键词:服务行政依法行政合法性检察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100040]
随着国家日益深入社会生活,我国也呈现出“行政国家”的阶段特征,这意味着行政权力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此同时,民主政治和宪政国家理念的发展,促使行政权力向服务型社会定位转化。向服务行政转变要与法治化相结合,结合我国权力结构的特点,建立我国服务行政法治监督模式,是行政权转型的应有之义。
(一)服务行政的兴起
2012年以来,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核心措施除了广受瞩目的“大部制改革”之外,此次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转变政府的职能。在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本次改革方案的决定文件中,“加强依法行政”再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被提出。其实早在2004年,国务院为了响应和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就正式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为行政权“依法行政”提出了细化的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