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编办
泉州积极规范政府内部审批
● 泉州市编办
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后,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得到全面梳理并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但是,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还未纳入清单管理。特别是国务院印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把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这些事项虽不直接涉及社会相对人,但在政府系统内部运转,审批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运转效能。
在全面完成市、县“三张清单”基础上,2016年,福建省泉州市开展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以编制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方式,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间、层级间的关系,明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拥有的内部审批权,共保留市直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08项,初步建立健全了政府内部审批清单制度。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促进政府各部门依照“一张清单”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坚持职权法定。严格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全面清理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设定的91项内部审批事项全部予以保留,对有上位法作为支撑的市本级自行设定的17项内部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统一纳入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进行管理。二是坚持程序法定。……